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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市民王小姐選擇到越南度假,可沒想到提前了一個月在愛嘉途旅游網上訂好的行程卻被臨時更改,放松心情變成了一場鬧心。 ????原來,王小姐在12月份就已經在網站上預定了一款價值6880元的3晚4天越南行程,一心期盼美妙旅行的她第一時間繳納了全款并簽訂了合同。王小姐回憶說:“幸好當時執意把合同要了回來,否則后來的煩心事都不知如何解決。” ????1月初,王小姐接到愛嘉途的客服電話,告知其訂購的越南游旅行產品將會做些許調整,“我們3晚4天的行程竟然縮減到了2晚住宿,原本白天直飛的航班改為夜間轉機。這樣的時間我無法接受。”她透露,旅行合同是在其特別要求下才提前拿到,其他同產品的游客卻只能在出發前臨時于機場內獲取。 ????由于少一晚住宿時間,王小姐要求退回相應的費用,但經過多次溝通,愛嘉途僅愿退還500元的賠償,并表示這已經相當于當地一晚住宿費用的一半。王小姐覺得退還款項太低,不能接受,于是她在自己加V的微博上公布了煩心事,并發起求助。 ????此條微博引來了愛嘉途官方微博的關注,與王小姐聯系后,對方稱可以向上級反映,但已經失望至極的王小姐決定退訂該行程。 ????“如果我態度不夠強硬的話,他們應該也不會同意退的。”王小姐告訴記者,愛嘉途起先依然試圖以賠償形式解決,而且表示退款流程較長,需要半個月左右的時間。對網站服務失望的王小姐下了最后通牒,“我要下班前拿到退款!”當天下午,愛嘉途官方以“特殊情況特殊對待”退回全款。王小姐不知道,如果自己沒有在實名認證的微博發帖,沒有持有旅行合同,還能不能算“特殊情況”? ????在很多時候,航空公司成了旅行社的“擋箭牌”,一句航班取消就替代了所有理由,“逼迫”消費者不得不接受更改的行程。而記者從一名從事機票銷售的業內人士處得知,通常旅游產品縮水,多是因為旅行社希望賺取更多的利潤,“以航班更換來說,夜間的比白天的便宜,轉機的比直飛的優惠。” ????律師看法 ????旅行社單方面違約可要求賠付 ????商建剛律師認為,消費者在購買旅行產品時,一定要看清各項內容,包括航班、酒店、出發信息、景點,如若遇到產品縮水,須第一時間與對方聯系,進行溝通協調。如果確實是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更改產品內容,消費者可以選擇取消訂單,獲得退款,亦或是與其溝通協商,以其他產品替代。但若旅行社無理由單方面更改行程屬于構成欺詐,消費者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獲得退一賠一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