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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從2012年起,當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超過5%時,將啟動失業保險金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為當季度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物價局等三部門通知,我市日前為去年下半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發放了價格臨時補貼。 ????據了解,2011年全年全市低收入居民基本費用價格指數同比上漲5.9%,同比漲幅超過5%,符合啟動失業保險金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條件,經研究決定對我市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我市享受價格臨時補貼的人員為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我市享受價格臨時補貼的標準為:每人補貼額=600元/月×5.9%×當年度領取失業保險金月數。 ????此次價格臨時補貼的發放根據失業人員的管轄范圍,由市直和各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分別負責發放。 ????據了解,從2012年起,當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超過5%時,啟動失業保險金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為當季度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價格臨時補貼數額計算公式為:每人補貼額=當季度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全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當季度領取失業保險金月數。(文/濰坊晚報 記者 韓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