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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1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新版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2月10日,征求意見已經結束。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表示,本次征求意見稿中,將原來的兩年4萬公里的三包有效期,調整為兩年5萬公里。此外,新車退貨、更換、修理期限由30天調整為60天。另外又增加了一個公里的限數,就是在行駛3000公里以內。 ????整車三包公里數延長 ????在去年10月26日舉行的聽證會上,有關“汽車三包”規定的第五章第二十條中規定: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銷售商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整車三包有效期應不低于兩年或者4萬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不少消費者代表認為,這個“汽車三包”有效期的規定應該適當延長,以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劉兆彬表示,本次征求意見稿中,將原來的兩年4萬公里,調整為兩年5萬公里。此外,在此前的“汽車三包”規定中規定:包括發動機、變速器、轉向系統等主要總成和系統的質量擔保期不應低于3年或者6萬公里。而在新的規定中不再強調主要總成和系統的質量擔保期,取而代之的是汽車包修期限的概念,新規定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駛里程6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專家認為,用包修期限替代主要總成和系統的質量擔保期,擴大了汽車產品的包修范圍,在包修期內出現了問題,即使不是主要總成和系統的問題,汽車廠商也應該承擔包修的責任。 ????退貨時限延長至60天 ????消費者關注的另一個焦點是,關于新車退貨、更換、修理期限的問題。在去年的征求意見稿中規定,汽車售出后30天內,出現因產品質量問題而產生的車身開裂、制動系統失效、轉向系統失效、燃油泄漏等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銷售商應負責免費退貨。但是不少消費者代表認為,30天的退貨時限太短,不能完全反映出汽車產品的質量狀況。 ????劉兆彬對此表示,這一次稿子當中,我們把這個時間調整為60天。另外又增加了一個公里的限數,就是在行駛3000公里以內。 ????組建專家庫認定責任 ????除了三包期限和退換貨時限的問題,在去年的聽證會上還有一個辯論熱點,就是出現汽車質量糾紛之后的質量問題鑒定和責任認定問題。 ????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秘書長表示,在定義這種嚴重的安全性能的故障時,如果消費者和廠家出現不同意見,誰來進行判斷,我們認為最普遍的做法就是要出現一個自然的、獨立的第三方。 ????在新的征求意見稿第三十五條中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可以組織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專家庫;經爭議雙方同意,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有關機構可以選擇專家參與調解工作。劉兆彬表示,要由懂汽車專業知識的專家和法律專家,在當事人雙方同意的前提下,參與有關爭議的解決和處理。(記者 雷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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