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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今起實施,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昨掛牌成立,市民可去七區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維修金交存事宜。該辦法正式實施后,長期困擾市民的房屋維修難題有望得到解決。 發布 七區交易中心均可交存 昨日,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舉行揭牌儀式,該中心成立后,將具體負責全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賬戶管理、使用監管和信息系統建設、維護等職責。記者看到,該中心緊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市民個人交存維修金時只需在房地產交易大廳內辦理即可。 “我市各大銀行在房地產交易大廳內基本都設了辦理柜臺,市民在辦理房產登記過戶、交存維修金手續時,就不用來回跑了。”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主任王西濤說,另外除了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外,分布于七區的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也可辦理維修金交存,市民可根據各自房產坐落位置到所在區辦理房產登記、維修金交存業務。 “目前全市共有11家銀行負責收取市民交存的維修金,市民買新房辦網簽手續時就會領到一張交款通知書,買賣二手房時,房屋中介掛牌公示時也會領到一張交款通知書,上面會明確指出其房產所對應的銀行,市民直接到該銀行柜臺交存即可。”王西濤介紹說。 市內七區房產均需交存 根據規定,我市市區范圍內(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嶗山、城陽、黃島)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包括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房和寫字樓、商業網點等各類非住宅房屋)的業主都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但單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商品房(包括新房、二手房和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房)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房屋的建筑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交存標準分別為:配備電梯的房屋按照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8%交存;未配備電梯的房屋及配備電梯且未設地下車庫的底層房屋按照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交存。 根據當前的工程造價,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對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作了具體規定。按照建筑面積計算,配備電梯的房屋的交存標準為133元/平方米,未配備電梯及配備電梯且未設地下車庫的底層房屋的交存標準為51元/平方米。 公房再出售也要交維修金 公房方面,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按多層房屋售房款的20%、高層房屋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購房人按售房款的2%交存。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人表示,上世紀九十年代公房出售變私房時,已收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因此這部分“公改私”的房子不需要再交維修金。不過有的已出售公房的房屋維修金用完了,或者余額所剩不多,根據新的《辦法》,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足額續交。如今再出售公有住房的,也同樣需要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參照上述公房交存標準,該規定與目前我市出售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一致。 公有住房的購房人應當在辦理購房手續時將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后,及時將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辦理流程與上述商品房一致。 而對于那些短期內不打算進行交易、且沒有建立公共部位維修金的已入住房產,業主應當按照《辦法》規定的標準補建,具體方式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組織物業管理區域內已入住面積且已入住戶數的比例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決定。 答疑 A 如何使用房屋維修金? 問:房屋維修金交存后,需要使用時業主該怎么辦? 王西濤:維修金使用程序為: (一)物業服務企業制定使用方案; (二)使用方案應當在小區明顯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并經有利害關系的所占面積及戶數比例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三)物業服務企業將使用方案報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審核; (四)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經現場勘查后辦理備案手續,并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使用方案工程預算資金的70%從物業管理區域單位賬中劃轉至物業服務企業; (五)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六)工程竣工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邀請所在地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街道辦事處、相關業主代表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對工程決算有異議的,可以委托專業中介機構對工程造價進行審核,費用計入維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七)經驗收合格后,由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通知專戶管理銀行撥付應付費用的剩余款項。 “未實施物業管理的,由相關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按照上述程序辦理使用手續。”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主任王西濤說,在房屋維修時,可以采取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等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并與施工企業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B 鄰居不交怎么辦? 問:我家住樓頂,漏雨情況時有發生,我倒是很想交這筆公共部位維修金,好徹底把樓頂防水重新做做。但要是樓下的不愿交咋辦?即使全樓都交上了這筆錢,但真正要用的時候,同意用維修金來修的業主不到三分之二,這又怎么解決呢?” 王西濤:要明確一點的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遵循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進行分攤。具體地說就是屬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屬單幢房屋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該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屬一個單元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單元內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屬單元內一側房屋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該側房屋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相鄰業主共有部位的維修,由相鄰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因此具體到某處出現問題需要動用專項維修金維修時,應該找明具體原因,不是一出問題就需要對全樓業主征求意見,這在很大程度上縮減了征詢意見的過程。”王西濤說,另外根據《辦法》第三十七條:“單位和個人未按照本辦法規定交存或者拒絕按照規定承擔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或者相關業主可以依法對其提起訴訟。” C 這么多錢怎么監管? 問:全市幾十萬套房子,真要是全部交了維修金,總額將達到數十億元,這么多錢,怎么監管?誰來監管? 王西濤: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專項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是交給政府的,更不是交給資金管理機構的。每戶交存維修金后,就會設立一個專門賬戶,房屋所有人可以登錄網站查詢資金使用情況、利息所得以及所剩余額,未經業主同意誰也不能任意動用這筆專項資金,目前網站還在最后完善中,很快就可公布于眾。根據規定,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自存入維修資金專戶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息,利息計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滾存使用。 另外,《辦法》第四章分別從主管部門監督、審計部門監督和財務管理方面,強化了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業主委員會,應當每年至少一次與專戶管理銀行核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目,并向業主公布。為了增加維修資金使用的透明度,便于業主查詢和監督,保障資金安全運作,《辦法》還明確建立賬目查詢制度,第三十四條規定:“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專戶管理銀行應當建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系統,業主可隨時對其分戶帳中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賬面余額進行查詢。業主和有關單位對查詢的情況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