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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資料圖) 綜藝天王吳宗憲投資LED節能產業阿爾發光子科技公司,不但虧損連連,還被檢調查出涉嫌和上柜公司聯明行動科技董座許豐揚勾結,利用假交易共同掏空聯明3250萬元資產,昨被依最重可處10年徒刑的《證券交易法》業務侵占等罪起訴。 吳宗憲去年7月首度接受臺北地檢署偵訊后,理直氣壯說:“我不會弄假合約,宗憲可能犯錯,但不可能犯罪,你可以欺騙自己,但不能欺騙你的衣食父母?!彼€眼泛淚光發誓:“若有犯罪,一定退出藝能界!”但檢方依據資金流向等具體事證,認定他和許豐揚等10人連手掏空聯明資產,昨一并起訴,并求處許豐揚15年重刑,吳宗憲因并非主謀,未被求刑。 但檢方查出,同年3月雙方取消合約后,許豐揚怕假交易東窗事發,才另向金主曾麗珍借款3000萬元,以“吳宗憲歸還預付阿爾發購料款”名義匯回聯明賬戶,并指示會計作假帳企圖隱匿犯行,事后再挪為他用,因此認定吳、許總計侵占聯明3250萬元資產,同時依可處3年至10年徒刑的《證交法》業務侵占罪,以及可處1年至7年徒刑的虛偽記載罪起訴兩人,法官未來可能依罪責較重的業務侵占罪判刑。 吳宗憲是阿爾發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他與聯明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豐揚是朋友,吳宗憲與許男共謀“假交易、真借貸”,兩人簽約,明訂聯明公司向阿爾發公司購入1.8億產品,換算時價為60萬片LED產品,但實際上,雙方產業不同,簽約合作就有疑點。檢方指出,許豐揚以“預付阿爾發公司購物款”名義開立6000萬元的本票,其中2000萬元的本票,許男兌現后挪為私人花用,而吳宗憲則拿走4000萬元的本票并向張姓友人票貼借得4000萬元,卻未作為阿爾發公司購料或采購設備。檢方表示,吳宗憲疑擔心4000萬元的本票會跳票,于票據到期日前,將2750萬元匯入聯明公司賬戶,剩余1250萬元,由聯明公司的自有資金支付。 起訴書指出,吳宗憲與許豐揚以此方式共同侵占聯明公司3250萬元,其中吳宗憲分得1250萬元,許男則分得2000萬元。兩人以虛偽交易套取資金,且將3250萬元挪為私用后,在1998年3月25日取消合約。檢方另外查出,因這筆掏空6000萬元的假合約取消,許豐揚為掩飾兩家公司虛偽交易,扣除吳宗憲先前匯款2750萬元,還欠3250萬元,許男則于1998年12月間,向金主借得3000萬元,作為吳宗憲還款。 吳宗憲昨日接受采訪未說明是否要退出演藝圈,僅低調說:“沒有做的事也不用去擔心,檢察官有檢察官的認知,或許跟我們有落差,就讓法律去還原真相,其他的就交由律師去處理?!?/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