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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工商局召開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新聞通報會,記者了解到,今年專項整治行動是對去年消費領域格式條款整頓工作的再深化,除9個行業的“霸王條款”要繼續整治外,今年更要突出通訊服務和金融服務行業的“霸王條款”。違反規定企業將面臨最高3萬元罰款。 今年市工商局將陸續點評一批壟斷行業“霸王條款” 霸王條款如預付費充值卡有效期滿后,預付卡內的余額不再退還,用戶須繼續充值,激活使用卡內余額的做法;用戶辦理寬帶包年后,期滿前一個月需到營業廳續展,逾期未續展的,改為包月交費的條款;銀行修改借記卡章程不通知消費者、各種收費不明示的做法,等等。上述條款是工商局前期調研和受理投訴發現的一小部分,專項整治期間,市工商局將陸續點評一批“霸王條款”。 整治重點領域為通訊服務和金融服務兩大壟斷行業 為遏制消費領域不公平格式條款現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今年1月上旬,總局下發了《關于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的通知》;2月24日,又召開了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決定用全年時間在全國范圍內對通訊服務、金融、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裝飾裝修等十幾個行業的格式條款進行整治。 按照總局、省局的要求,市工商局在對全市格式條款使用情況進行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消費投訴的熱點和民生關注的焦點問題,起草了《關于在全市深入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將整治的重點領域確定為通訊服務和金融服務兩個行業,重點整治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排除消費者的權利等三類違法行為。 專項行動分調查摸底和宣傳發動等4個階段 此次專項行動分為調查摸底和宣傳發動、集中反饋和自查自糾、集中整治與整體推進、鞏固總結提高4個階段,每一階段將采取切實措施,確保整治成效。加大行政指導力度。行政指導是工商部門服務企業的重要舉措。 專項整治期間,各級工商部門將通過走訪企業、開展座談、行政約談等方式,深入宣傳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使企業充分認識到:配合工商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不僅是利國利民的好事,而且也是企業守法經營的應有之義。另外,為督促幫助企業梳理、整改問題格式條款,將按照《青島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的有關規定,為通訊服務和消費貸款類格式合同,提供加注標記服務,相關格式合同制定方可以到注冊地工商部門申請加注標記。已經加注標記的格式合同,工商部門將通過青島工商行政管理網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方便消費者查閱; 實行三級聯動機制,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這次專項整治是全市工商系統一次大規模的集中行動,為確保整治工作成效,市局、分(市)局、工商所實行三級聯動。新聞通報會結束后,整治工作就會全面鋪開,首先,工商所將在轄區開展拉網檢查,對屬于專項整治范圍的,逐戶企業進行檢查,逐項條款進行識別,并全部建立檔案,確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屆時,我們將邀請新聞媒體參與整治行動; 加大合同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專項行動期間,各級工商部門要針對通訊服務和金融服務行業的“霸王條款”,加大對違法經營主體的處罰和追究,尤其要對履說不改、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決予以查處,并在新聞媒體曝光一批“霸王條款”違法案件,震攝違法經營者。(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相關鏈接: 2011年,市工商局在全市組織開展了消費領域格式條款整頓規范活動,對9個消費領域的9大“霸王條款”進行了整治,共糾正不平等格式條款1176條,點評“霸王條款”96條,查辦合同違法案件346件,罰沒款87.7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