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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嬰 律師認為遺棄男嬰者涉嫌犯罪 “孩子太可憐了,他的親生父母太絕情!”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的李慧律師也是一位孩子的父親。李慧分析認為,本案中的遺棄初生嬰兒的行為已經屬于情節惡劣,并涉嫌遺棄罪,但最后應當根據其他情節判斷是否構成犯罪。 李慧分析說,我國刑法中規定的遺棄罪,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他強調,只有達到“情節惡劣”程度,遺棄行為才構成犯罪。但這樣一個區分遺棄罪與非罪重要界限的“情節惡劣”程度并無明確法律標準。根據司法實踐,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于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致使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的,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放任被害人重傷或死亡的)等等。 而在本案中,初生嬰兒生命脆弱,被遺棄于不易被人發現的草叢,且缺乏最基本的保暖措施,在主觀心態上已涉嫌放任被害人重傷或死亡的后果。李慧認為遺棄男嬰者已經涉嫌犯罪。 警方介入調查,將及時公布消息 男嬰被發現的同時,接到報警的武林派出所也馬上派人介入調查。不巧的是,直對花壇的地方是個監控死角,暫時未有發現遺棄男嬰者的身份信息。 不過,警方表示,接下來將調集交警的路面監控探頭和附近單位安裝的社會監控探頭,對棄嬰者進行追查。一有消息,將會及時公布。 昨天下午傳來一個好消息,經市三醫院搶救后,被棄的男嬰已轉往省兒保繼續治療。目前孩子生命體征比較平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