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直屬的中國軟件測評中心透露,《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已正式通過評審,正報批國家標準。到底這份《指南》能不能完全保護個人信息?
????“《指南》的作用不是很大。”廣東省法學會律師學研究會會長、著名律師朱永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潑出了第一瓢冷水。
????誰動了我的個人信息?
????去年12月,知名程序員網站CSDN的安全系統遭到黑客攻擊,600萬用戶的登錄名、密碼和郵箱遭到泄露。隨后,天涯、世紀佳緣等網站也相繼曝出用戶信息遭到泄密。
????今年的央視3·15晚會,曝光了上海羅維鄧白氏營銷服務有限公司以每條3毛到1.5元的價格,出售1.5億條個人信息,引起輿論嘩然。
????再加上五花八門的保險、購房電話,各式各樣的垃圾短信,QQ、郵箱甚至網銀賬號被盜。此類信息層出不窮,只道出了一個現實:個人信息被販賣,個人隱私被踐踏。“輕傷”者被垃圾信息“攻擊”,“重傷”者財物、名譽雙雙受損,還要賠上大量的人力物力“善后”。
????所以,很多人都想知道:到底誰動了我的信息?我要如何維護個人信息?
????國標到底能監管誰?
????《指南》便是在這樣的呼聲中出臺的第一個“個人信息保護”專項國家標準。
????根據中國軟件測評中心副主任高熾揚的介紹,《指南》對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收集、加工、轉移和刪除四個主要環節,其中還提出了個人信息保護的原則,包括“目的明確”、“最少使用”、“公開告知”、“個人同意”、“質量保證”、“安全保障”、“誠信履行”和“責任明確”等八項。他希望今年能通過這項標準,以拓展個人信息保護的體系。
????“我們還沒有看到這份《指南》。”一位廣東通信界業內人士在接受采訪時分析道,“但我個人認為,《指南》最大的意義在于指導企業在獲取大量的個人信息之后如何進行管理,什么情況下要銷毀,什么情況下要加密,什么情況下要防止被盜。尤其是那些大量個人信息‘接入單位’。”
????保護給不給力誰知道?
????工信部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一項調查顯示,30%的被調查對象認為可能是通過網站泄露,30%認為可能是通訊公司,另有30%不清楚到底是在哪個地方泄露。而在個人信息被濫用后,因取證困難,只有不足10%的調查對象采取了相應維權措施。
????瑞星安全專家指出,像去年CSDN、天涯這種大規模用戶數據泄露事件,其實反映的是網站的服務器端安全機制問題。“當一些大的網絡公司不重視個人信息資料保護、不重金保護服務器相關系統的時候,這些資料被竊取就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一位IT界人士透露。
????與之同時,還有存心要套取個人信息的“釣魚網站”,數據顯示,2011年新增釣魚網站在45萬個左右,而今年釣魚網站的危害程度在急劇增加,高峰期甚至比去年增加了100倍!
????網站之外,也有銀行、保險、通訊等行業員工出于牟利目的,出賣客戶信息。央視“3·15”晚會曝光的上海羅維鄧白氏公司,其非法獲取、買賣公民個人信息不僅數量龐大,而且相當詳細精準。
????“讓人擔憂的是,《指南》不是強制性標準,甚至也不是推薦性標準,其執行效力如何,仍待觀察。”一位資深工程師坦言,“一旦與企業的利益發生矛盾,那么《指南》能發揮的作用便更小。”
????誰來查泄露的源頭?
????“我個人認為,《指南》的作用不是很大。”朱永平表示,目前針對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主要依靠《侵權法》、《民法通則》、《刑法》和《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組成的“立體”的對個人信息保護“法網”,但他也坦言:“其中漏洞很多,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對于被泄露個人信息的公民而言,最大的困難在于查不到泄漏源頭。”朱永平說:“我們常常看到,不少市民的手機號碼、家庭座機號碼都被當商品買賣,此類信息的泄露源頭肯定來自掌握大量信息的公司的內部人員,但消費者維權很難,同一個信息,有可能是被網站泄露的,也有可能是被銀行、保險公司甚至是醫院泄露的。”
????“《指南》公布之后,還需要政府加大宣傳的力度。”朱永平表示,一方面可以加強《指南》的執行力度,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市民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意識。
????專家觀點
????信息安全從我做起
????“任何互聯網服務都潛在信息泄露危險。”艾媒咨詢集團CEO張毅向記者表示,國家除了明確立法和嚴格的保護措施外,廠商的自律也非常重要。對于用戶而言,互聯網不是萬能,不要把全部信息暴露在互聯網上。
????金山安全專家李鐵軍建議:“將自己日常使用的網絡服務分為兩類:重要的(網上支付和聊天賬號等)和一般的;使用至少2個郵箱來綁定或申請網絡服務,并確保郵箱密碼不重復使用;重要服務用重要郵箱來申請,一般服務用次要郵箱來申請,二者絕不混用;重要服務使用的密碼,不能和郵箱相同,并要定期更改,最好一兩個月修改一次。”
????他山之石
????德國:早在1977年就制定了《聯邦數據保護法》,以后兩度修法,明確手機用戶拒絕商業廣告短信,可與運營商簽訂一份合同,運營商違規濫發短信,投訴一次最高可罰五萬歐元。這樣一來,如果投訴的人多,電信商可能要被罰得傾家蕩產。
????英國:《通信管理條例》規定,未經收信人同意發送兜售產品的垃圾信息,屬于違法,法院受理起訴并查實后,每次罰運營商5000英鎊。(李曉莉 林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