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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乘客認為這一過激行為可能害人害己 上海機場:未影響航班運營,提醒理性維權 上海機場方面表示,從機場接報至整個事件處置結束,時間約5分鐘。艾提哈德航空公司EY862航班于11點35分繼續正常滑行。整個事件未對浦東機場航班正常運行造成影響。機場方面提醒旅客理性維權,切莫采取過激行動,影響機場正常運行秩序。 昨天,艾提哈德航空公司也表示,旅客安全和航班運營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該航班只是在滑行至廊橋的過程中,有不到10分鐘的延誤。 ”昨天下午,記者在浦東機場也看到,航班顯示系統中,各航班狀態正常,并無任何延誤和取消。 但“攔飛機”的危害顯而易見。業內專家告訴記者,一旦和滑行中的飛機迎面相撞,旅客自身的生命根本得不到保障,輕則受傷,重則喪命。而對于一架飛機來說,在飛機起降過程中,如果撞上人體,很有可能危害飛行器的安全,最終危及整架飛機的旅客生命安全。 深航:拒絕解釋“為何賠償每位旅客千元” 記者注意到,王小姐對航空公司頗有怨氣。 “如果當天晚上走不成,第一次下飛機時就可以安排住宿了,何必三番兩次地讓大家空等? ”她表示,事件處理中,只有一位自稱深航代理的國航工作人員出面協商,且幾次給出的都是“空頭支票”。 “這位工作人員說,11日一早就有3個航班可以選擇,讓大家飛回哈爾濱。最后又說無法安排,讓大家空歡喜一場。 ” 昨天,記者致電深航,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深航在浦東機場的航班保障由國航代理。由于4月10日深航ZH9817(深圳-南京-哈爾濱)航班因南京雷雨備降浦東機場。后由于浦東雷暴天氣影響且持續時間較長,深航為確保飛行安全,決定取消該航班,定于11日補班飛行。 “我們不清楚現場工作人員和旅客是如何溝通的,但我們是正常處置,并正常補班。 ” 然而,記者了解到,“攔飛機”事件發生后,深航最終決定向每位旅客賠償1000元。正常處置為什么反而事后賠償?記者再次致電深航,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不發表任何看法。 網友熱議該不該罰 【贊成派】 “難道因為延誤,就可以沖入跑道?如果因此造成其他飛機安全事故,怎么辦? ”“停機坪應該屬于管控區域,擅入難道不應該受到處罰嗎?如果以后人人效仿,飛行安全如何保證?” 【反對派】 “如果不是逼急了,誰愿意這么做?有些旅客情緒激動是因為他們感覺有的工作人員態度很差,沒有負責人出來解釋。 ” 律師:擅闖跑道危害公共安全應罰 航空公司人士感嘆執法不嚴,“底線被一點點突破” “實在無法理解。”一位業內專家連呼此風不可長,“由于天氣原因造成的延誤,旅客要求賠償是無理要求。” 他表示,由于天氣原因的延誤,航空公司也沒有義務必須安排旅客住宿。只有機械故障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才在賠償范圍之列。“當然,協助旅客改簽是航空公司的工作。” 旅客和航空公司有矛盾,應該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解決。“沖擊跑道已經危害了公共安全,更不應該賠償,給人以被鼓勵的錯覺。”他表示,“旅客是上帝”這句話并不是萬能的,在機場就必須遵守安保規定。不管是什么理由,法律法規是應該堅持的。“擅闖跑道,后果不堪設想。”滬上律師劉春泉對此表示,擅闖機場跑道,涉嫌違反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16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情節輕微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而在《刑法》中甚至有更嚴重的處罰,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明文規定,聚眾擾亂民用航空站等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一位航空公司人士向記者感嘆,擅闖跑道、霸占航空器很明顯都是違法行為,但在實際處置過程中,卻被認為是航空公司、旅客的利益糾紛,“底線是一點點被突破的。” 記者手記 怎可如此息事寧人 一起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結局卻“皆大歡喜”——突發事件5分鐘內及時妥善處置、沒有一位旅客受到處罰,航空公司賠償每位旅客1000元。沒人不高興。但是這個結果,我們有理由不高興。 不合法維權,只會給其他乘客樹立一個糟糕的范本;不依法處罰,甚至會比攔飛機這一事件本身性質更為惡劣。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息事寧人是一種處理辦法。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又是一種處理辦法。不能因為沒有產生嚴重后果,主管部門就喪失了管一管的勇氣和果斷。到底該怎么處罰,“民航安保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令行禁止,社會的運轉就那么簡單。 新聞鏈接 違法進入機場管控區有處罰先例 ●2006年,《天府早報》報道,飛往廣州的何女士發現走錯登機通道,強行從機場工作人員內部通行的一扇側門闖進了停機坪,導致一架飛機停止了登機,被處以行政拘留并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2010年1月,蔣海松在美國紐瓦克機場為女友送行,在女友進入安檢區后,蔣海松偷偷鉆過一個通道的安全隔離帶,與女友擁吻。其擅闖行為導致機場一個航站樓關閉6小時,超過100架航班無法正常起飛,數千名乘客重新安檢。因此,2010年1月8日晚,美國執法人員在其家中拘捕了蔣海松。 ●2010年5月7日,一名旅客王某因所乘坐的航班發生延誤,王某情急之下沖擊登機口,沖到216機位,并站在準備起飛的飛機機頭前方,導致航班無法正常起飛。王某被處以治安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同日,一名女乘客陳某原計劃乘坐6日的航班由杭州至廣州,因延誤7日才抵。抵達白云機場后,陳某因賠償問題與工作人員發生糾紛,沖闖飛行控制區,沖到停機坪上。陳某被處以治安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2011年,華裔男子邵向勛(音譯)夜間攜刀闖進紐瓦克國際機場停機坪,被警方逮捕。警方在這名男子身上搜出一把刀,他被控非法闖入禁區及持有攻擊性武器兩項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