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非法從事安排非本地孕婦到港分娩的內地女居民,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全部控罪,被裁定四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1個星期。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消息,該名29歲的被告人于25日被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拘捕,懷疑她涉及非法從事安排非本地孕婦來港分娩工作。調查顯示,被告于2008年至2009年期間受聘于一內地母嬰服務公司,負責陪同內地孕婦來港作身體檢查。在2009年6月至9月期間,她陪同三名內地孕婦前往香港醫院作產科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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