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從青島市環保局獲悉,我市將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屆時,投保企業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恢復和整治被破壞生態環境產生的費用,將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據介紹,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經濟迅速發展、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誕生的,它是以企業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恢復和整治被破壞生態環境,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包含以下三方面基本保障內容:一是因環境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財產損失需支付的賠償費用;二是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依法對相關區域范圍內被污染生態環境進行必要清污修復所產生的費用;三是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參保企業為控制事態,減少對第三者和生態環境的損害,采取必要補救措施所產生的費用。 “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維護污染受害者合法權益、提高防范環境風險能力的有效手段,有利于發揮保險機制的社會管理功能,促使企業不斷提升環境管理水平。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實施,對分散企業經營風險,促使其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恢復正常生產活動,具有重要意義。”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說。目前,相關試點方案正在制定當中,有望近期啟動試點工作。試點范圍將按照突出重點、有序擴大的方式推進。初期選擇環境污染風險點多、事故危害大、定損相對容易的行業和企業,率先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隨著試點工作機制的逐漸完善,要將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到所有重污染行業、環境敏感區域內重點排污單位,以及因安全等突發事件易引發次生環境污染的單位。(記者 沈俊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