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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5月,新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已實施一年。昨日上午,市衛生監督局執法人員對公共場所進行檢查發現,遼陽西路一家飯店中有顧客吸煙,飯店人員不僅沒有阻止,還提供了煙灰缸等煙具,對此執法人員對該飯店處以1000元處罰。 昨日中午11時30分,正好在午飯時間,執法人員來到遼陽西路的北大荒人飯店一樓大廳,大廳里20多張飯桌基本全部坐滿。一進門執法人員就發現至少有5名顧客在吸煙,餐桌上煙霧繚繞,而周圍顧客都習以為常,沒有上前制止的。飯店的服務員則為吸煙顧客每桌都準備了一到兩個煙灰缸。然而就在吸煙餐桌旁邊的墻上,貼著幾張十分顯眼的“請勿吸煙”標志。根據《細則》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執法人員向商家現場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并且對其進行罰款1000元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