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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初中生遭遇下暴 還被逼抽煙做下蹲 涉案的6名未成年人中有4人因悔罪態度好獲輕判;檢察官發現,他們欺負人并不僅僅為了錢 6名未成年人對四名初二學生下暴,不僅搶走了學生們的財物,還對他們進行打罵羞辱,到底是怎么回事? 昨天下午1點半,晨報記者在長壽區海棠鎮的一個小山村,見到了當時參與搶劫的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張磊。張磊和其他3名未成年人因為悔罪態度好,并獲得被害人的諒解,均因搶劫罪獲得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兩年的輕判(另兩人另案處理)。現在,張磊正處在緩刑期。 “我就跟著他們一起玩一下,沒想到會犯罪。”張磊說,自己除了后悔,更多的是對那4名學生的愧疚。 孩子晚回家 家長發現異常 見張磊之前,記者曾見過這起事件中的其中一名被搶劫學生的家長李謙。 “我們不想讓兒子再想起這件事。”李謙說,他自己也不愿意再回想,可是當時的情景卻依然清晰。 2010年10月17日晚上7時許,李謙發現自己上初二的兒子李帥還沒有回家。他立即給李帥打電話,兒子的手機卻一直關機。 李謙又給李帥耍得好的幾個同學打電話,沒想到他們的電話也都處于關機狀態。焦急地等到晚上11點左右,兒子才回家。李謙很生氣地質問兒子去哪里了,手機為什么一直打不通。李帥低著頭全身顫抖,卻沒有說話。 遭遇下暴 挨了暴打還被搶 “我的手機掉進廁所了。”大約過了5分鐘,李帥才支支吾吾地說。 了解兒子的李謙,立即聽出來這是假話。他加重語氣說:“手機掉進哪個廁所了?我們去把它摸出來!” “哇!”看到父親這樣的態度,李帥頓時哭了起來。“我要是說了真話還要遭打!”他邊哭邊說。 李謙聽了幾遍,終于聽懂了兒子哭聲中說的這句話。但兒子只是一個勁地哭,就是不愿意再繼續說下去。 “我們被人下暴了。”半小時后,李帥終于說出了事情的原委。原來,當天晚上,李帥和3個同學吃完飯后準備去河街的濱江路耍。他們剛走到河街新橋旁的大排檔時,路邊蹲著的6個十五六歲的少年突然走到他們面前,其中一個人沖過來直接給了李帥一個耳光,隨后一擁而上對李帥4人一陣拳打腳踢。隨后,6人又將他們押至河街菜市場院墻后的一個角落,再次實施毆打。 “他們讓我們把身上值錢的東西和錢都交出來。”出于害怕,李帥和同學們把身上的錢和手機都交了出來。 還遭到戲耍 強迫抽煙做下蹲 “我再也不想去讀書了。”這是事發后,李帥對父親說得最多的一句話。 “這些孩子太過分了。”李謙氣憤地說,這些孩子在搶了24元和4個手機之后,還不肯罷休。張磊等6人用搶來的錢買了一包7元的香煙,然后又將4人押到一個偏僻的小樹林內繼續毆打,邊打邊說:“你們是學生就很跩嗎?看你們還跩不跩!” 6人強迫李帥4人抽煙,還命令他們站成一排做下蹲,“誰做得慢誰就要挨打。”李帥4人做了近200個下蹲。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玩”夠了的6人準備離開。他們的其中一人大吼道:“你們現在開始朝樹林里快步跑,不準回頭!”6人還威脅他們不準將此事告訴別人,否則還要挨打。李帥4人連連點頭,飛快地跑向樹林深處。 “從開始到離開,這樣的噩夢一共持續了兩個多小時的時間。”報案時,李帥神情慌張。 經鑒定,李帥4人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屬于輕微傷。 (文中人物除檢察官外,均為化名) 本組文/重慶晨報記者 劉波 采寫 下暴者后悔> 搶劫他們,還因為羨慕妒忌恨 昨日,檢察官姜瑛正在和下暴的未成年人談心。重慶晨報記者 甘俠義 攝 去年,張磊等6人先后被抓獲,他們都是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長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姜瑛調查發現,實施搶劫的6人都來自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從小又缺乏管教,過早輟學進入社會。他們實施搶劫的原因,不只是為了謀財這么簡單。 姜瑛在與實施搶劫的幾個未成年人交談中,了解到他們最初只是因為沒有錢想找點錢花,當碰見這幫學生后,他們就想把自己心中的不滿發泄在這些學生身上。 “他們的內心和本質都并不壞。”姜瑛多次對這些未成年人進行幫教。在張磊被判緩刑后,她也經常來張磊家中了解他的近況。 17歲的張磊,身材偏瘦,樣貌帥氣。這段時間,張磊一直在家里呆著,幫父母做一些農活。 “我想出去闖一闖。”張磊告訴姜瑛,他很后悔,想在緩刑結束后,去廣州找份工作。“我姐姐在那里,我們互相也有個照應。”張磊說,他不想再呆在老家,一是怕自己又經不住誘惑,跟著朋友們出去惹事。二是想多賺些錢,回家孝順父母。 檢察官支招> 遇到下暴 可使這10招 1.反抗法。當對方與你的力量相當或不及你時,可猛地用手腳反擊,制服對方。欺軟怕硬是歹徒的共同點。 2.感召法。通過講道理曉以利害,啟發對方;或義正言辭地怒斥對方,使其自我崩潰,自動放棄違法行為。 3.周旋法。佯裝服從,穩住對方,分散對方的注意力,松懈對方警惕性,拖延時間,尋機報警。 4.耍賴法。突然倒在地上打滾耍賴,喊叫嚎哭,引起旁人圍觀,令歹徒驚慌失措,你可趁機報警。 5.呼叫法。突然大喊“救命啊……”引來旁人關注,令對方驚恐不安,趁機脫身。 6.認親法。當不遠處有人時,你可佯裝驚喜萬分,跑過去高喊“表哥”或“二叔”等,把歹徒嚇跑。 7.調包法。佯裝乖巧,或突然提出要“方便”或找人借錢物,趁機報警。 8.放線法。佯裝害怕暫時答應對方的條件,約定時間、地點交錢物,趁機報警。 9.拋物法。把書包或身上值錢的物品向遠處拋去,并生氣地說:“給你!給你!全部給你!”當歹徒忙于撿錢、物時,快速脫身報警。 10.恐嚇法。佯裝若無其事,理直氣壯地說一個親友的名字嚇唬對方,如“公安局長某某,拘留所長某某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