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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深入,職業年金制度或在今年將有新動作。 ????“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制度改革,破除養老金企業和事業單位‘雙軌制’是我們近年來一直在做的工作,之前事業單位一直沒有完成分類,因此進度相對緩慢。如今,雖然具體的劃分還沒有完成,但單位是歸為行政,保留事業單位身份還是轉企的大體屬性已相對清晰,這無疑為養老金并軌掃除了一些障礙。”5月9日,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一工作人員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的主要工作是根據去年印發的《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試行辦法》,進一步在試點省市推進“職業年金”制度,“社會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已基本確定就是以后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基本框架。 ????職業年金是指公職人員在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的補充養老保險,類似于企業年金,即以單位補充養老保險的方式平穩過渡養老金改革進程。 ????記者從人保部信息中心了解到,“職業年金”今年將會有進一步的動作,但普及起來尚需時日。同時,今后公務員養老保險的改革,補充養老保險也將屬于“職業年金”的范疇。 ????九成事業人實施“職業年金” ????2008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下稱《試點方案》,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個省市先期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但時隔4年,試點城市均未拿出自己的改革方案,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至今尚未全面運行實施。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接軌是試點省(市)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任務,《試點方案》下發后,五大試點省(市)至今無一公布具體改革方案,其中的難度與敏感可想而知。分類是事業單位改革的基礎,不分類就沒法算出各個類別的人數,不知道多少人就沒法計算需要多少錢,同時,該誰拿這個錢?”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師易麗麗表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才能保證事業單位改革順利推進。” ????據記者了解,國家行政學院剛剛就事業單位相關改革做過市場調研,相關專家表示,此次劃分為行政和企業的事業單位均是少數,總體不超過現有事業單位10%的份額,大部分事業單位依然保留原有身份。 ????近九成的事業單位保留原有身份,也就是說,將有近九成的事業單位人員會由此實行“職業年金”制。對于這樣的一個分類比例,人保部養老保險司的工作人員不置可否,僅表示分類正在進行中。 ????人保部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15年之前事業單位將會完成行政和企業的轉型,這兩項是改革中的難點,剩下保留原有性質的事業單位改革將于2020年前完成,但這樣的時間點并不會影響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的實施,因為很多事業單位的劃分已相對清晰,職業年金可以和其他改革同時進行。 ????改革雛形已定 ????長久以來,我國實行“養老金雙軌制”的退休制度:企業職工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而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如今,“職業年金”的引入,便于事業單位人員在機關、事業、企業間流動,為“養老金并軌”做好了準備工作。 ????“我校去年2月份曾開會討論過實行‘職業年金’的問題,但哪個學校都不愿意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所以,至今還沒有什么動作。”記者從山西一高校教師處了解到,該校當年根據教師職稱的不同,將“職業年金”拉出了四個不同的檔位,這部分錢除了退休外,10年內不能提取,“我們已被劃分為公益二類,聽說今年實施職業年金的可能性比較大。” ????“國家規定了事業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上限,但具體比例視單位自身的情況而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補充說,事業單位之間職業年金的繳納額度不會相差太大。 ????“《試點方案》是今后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雛形,職業年金如果運作得好,人員待遇還可能超過目前水平。”易麗麗告訴記者,這塊補充養老保險,在此次“事轉企”的改革中同樣會被應用,事業單位轉為企業之后,這部分人員的養老保險將采取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相結合的方式。 ????“近年來,關于養老金并軌的呼聲越來越高,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安定,今年出臺相關政策的可能性還是有的。” 人保部信息中心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養老金并軌的確切時間暫時沒法答復,但大方向毫無疑問,勢在必行。(王曉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