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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三菱扶梯過期未檢驗“咬人” 質檢一天出兩份“荒唐”報告 ????三歲小孩手指被東莞市人民醫院的手扶電梯活活咬住三十分鐘,電梯一直不停的運行,直到小孩的三個小手指完全斷裂,這一慘劇發生在東莞市人民醫院。更荒唐的是經過質檢部門的鑒定該過期沒有檢驗的電梯卻“無責”。 ????2012年3月10日下午3時,東莞市人民醫院中心門診部發生一起自動扶梯傷人事故,小銳(化名)在該起事故中,左手三個手指嚴重受傷,食指中指殘疾事。 ????“咬人”的電梯 ????經調查核實,故發生的電梯是上海三菱公司2009生產的,定期檢驗日期是2012年2月4日,事發時是3月10日未及時年檢,已經超期一個多月,在法律上是不得使用的。電梯經檢測有很多問題,處于不合格狀態。沒有粘貼有效的安全合格檢驗標識,安全合格檢驗標識不是原件且合格證不是本臺電梯的。安全警示標識不全,不完整、不規范、不明顯、不醒目,是不能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過期未檢驗 ????據小孩父親沉重描述:該扶梯多處梳齒板松動,事故扶梯夾人位置是第二塊梳齒板左側螺絲缺失,造成該塊梳齒板松動,間隙過大,小孩手指卷入。梳齒板因為松動,卷入的手指僅能頂起梳齒板,而不能帶動下方梳齒板支撐結構上抬,觸動梳齒板保護裝置。造成電梯當時未停,將近一分鐘才人為關停,梯面不斷擠壓剪切手指,才造成我小孩兩個指關節粉碎性骨折,皮膚和組織大面積損傷,手指肌腱斷裂,骨垢磨損兩手指再也不能長長。電梯的缺陷和我小孩的損害程度有著直接的關系,否則僅會破皮。 ????質監局一天可 兩份技術報告 ????事后,東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派出了兩人在2012年3月13日下午四時許進行了現場勘查,4月10日作出了《東莞市人民醫院自動扶梯傷人事故技術調查與分析報告》,5月17日再次通知申請人領到了一份蓋章日期為4月10日的《東莞市人民醫院自動扶梯傷人事故技術調查與分析報告》,5月25日第三次通知申請人領到了另一份蓋章日期為4月10日的內容有變動的《東莞市人民醫院自動扶梯傷人事故技術調查與分析報告》。 ????電梯“無責”的結論 ????在2份報告中,都顯示該電梯已經過了檢驗期,嚴格來講就完全不能投入使用,但是在分析報告中的結論卻是:“ 小孩在家長的監護不到位的情況下,逆向進行正常運行的自動扶梯摔倒,導致受害事故的發生。雖然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不到位,不是導致此次意外事故的直接原因,但導致了該扶梯存在安全隱患。” ????6月13日上午,記者和家長來到東莞市質監局,一位姓尹的科長把事情一一告訴了記者。首先確認,該電梯當時是已經超過了定期檢查的日期,就說明這電梯存在非常大問題和的責任,關于為什么兩次《東莞市人民醫院自動扶梯傷人事故技術調查與分析報告》表各有不同,日期卻為4月10日的,這位尹科長說可能是他們一時沒有注意。
![]() ????在這方面記者質疑,作為一個國家的鑒定機構,日期都可以隨便填寫,在鑒定方面是不是也可以“疏忽”了事? ????四歲以下小孩的手指卡住時 電梯照樣運行不是質量問題? ????在采訪中記者提到,為什么當小孩的手指被扶梯卡住后電梯還能夠照樣運行,沒有防護措施直至斷裂為止,尹科長非常鎮靜的回答:“是這樣的,一般來講,三四歲小孩子的手指的力度完全不能讓電梯感應到停止狀態,所以我們都覺得不奇怪,不一定是質量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