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人社局了解到,2012年端午節放假公休日期安排為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其中,6月23日(星期六)端午節為法定節假日,6月23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6月22日(星期五)。一些企業因為生產原因,沒有辦法安排勞動者正常休假,無法享受到端午節3天假日。如果按照青島市七區現行最低工資標準1240元計算的話,選擇在這3天加班的島城職工,最低可以拿到399元的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和《山東
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端午節(6月23日)當天為法定節假日,要求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時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不得以換休和調休的名義拒付加班費;6月22日、6月24日為休息日,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的,應當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如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按照青島市七區現行最低工資標準1240元計算,如果6月23日加班,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應該為(1240÷21.75)×300%=171元,6月22日和6月24日加班,用人單位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加班工資分別不低于(1240÷21.75)×200% ×2=228元。如果職工在勞動節3天里全部加班的話,可以得到的加班費為399元。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必須在下月發工資時兌現,至于休息日的加班,單位可以選擇安排補休,但如果在半年內不補休的,則必須以現金形式支付加班費。沒有得到加班費的勞動者,要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撥打12333熱線進行投訴舉報。(記者 封滿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