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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島市北區一家餐飲公司做財務的周女士狀告公司,追討自己工作3年以來的加班費。在她列出的明細里,3年15天的帶薪休假沒享受到,探親假更是沒有,過年期間服務員放假了,她還要做盤點、總結,3年里只有一次回家探親的機會,還被公司按天數扣了工資。據國家有關部門統計,我國目前每年可享受帶薪休假的職工僅有三成。 ????離職職工: ????拿小賬本“秋后算賬” ????老家湖南、在青島打工 的周女士說,進入公司時,公司就表示法定節假日實行輪休制度,“節假日是餐飲業最忙的時候,國慶節3天假期,我們財務能休1天已經很不錯了,那些只放假1天的如清明節,我們根本享受不到。 ”周女士老家婁底,從青島回家,坐火車加上倒長途車至少要花掉一整天時間,擔心扣工資,她唯一回家探親的那次只用了3天,回來之后還是被罰了。 ????即使不能休年假,法定假期打折扣,周女士還是選擇忍氣吞聲,“我這個崗位競爭的人多,不想丟飯碗的話就只能先忍著。 ”周女士說,單位其他人都沒有提出過異議,在3年前,年底公司還拿出一張打印好的申請,讓職工簽字,自愿放棄本年度的帶薪休假,后來連形式也不走了。 ????最近,周女士決定辭職回老家結婚。走之前,她把單位告了,要求單位給予補償。她說自己的做法已經在同事中間反響很大,算是開了一個維權的先例。 ????在職職工: ????怕丟“飯碗”不敢維權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私企中僅六成職工表示其單位按照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執行帶薪休假。而在行政機關,這一比例達到98.2%,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外資企業,該比例也分別達到了 97%、96.5%和95.4%。與國有企事業單位相比,私營企業成為職工無法帶薪休假的“重災區”。 ????在12348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說每逢節假日,就會有被迫加班的人打電話來吐怨氣,當律師問對方是否要幫忙維權,對方有的直接掛機,有的委婉表示再考慮考慮。 ????“一些企業擔心影響正常工作,要求職工排時間表,比如每個月,同一部門休假的不能超過兩個人,大的部門職工根本排不上號。還有的民營企業雖然對年假比較寬容,但排斥探親假,因為探親假假期時間長,加上企業招聘的外地勞動者越來越多,大家都休假,勢必影響生產。 ”律師宋軍表示,員工選擇沉默最多的原因是怕和單位發生矛盾,丟掉工作。另外因為出勤表都是企業保管,職工想要維權,收集證據比較難。 ????勞動仲裁: ????員工辭職補償不能少 ????陳淼是一個公司后勤部的廚師,2010年進公司之后,工作還算順利,但從今年春節前后,公司開始斷斷續續地拖欠工資,有時候拖后半個月才發,有時候發工資的三分之一,說剩下的年底補上。以陳淼的面點手藝,另找一份工作也不難,7月,她提出辭職,并要求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和沒休年假的加班費。 ????拖欠的工資賬目清楚,公司沒做辯解,對陳淼的休年假補償,公司很不服氣。單位表示今年還沒過完,本來單位可以安排她在下半年休假,可陳淼自己辭職,所以單位沒過錯,不應給補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則認為,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相應工資報酬。陳淼工作超過半年,仲裁委員會折算出她的應休未休年休假是2天,裁決單位支付補償。 ????雖然有成功的案例,但市勞動爭議仲裁的統計數據顯示,職工討要應休未休年假工資報酬的案例數量并不多。大部分在職員工權益受侵害后不愿意申請仲裁,只有在與單位矛盾激化后才有可能維權。 ????帶薪休假卡住“常回家看看” ????近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有專家提議將子女每年必須回家看幾次父母寫入其中,做一個硬性規定。而在老年維權熱線,多數老人把兒女不常回家怪罪到了“假期少”的問題上。一位空巢老人說,兒子、女兒都在上海發展,他們自己有了小家庭,兒子的帶薪休假不能保證年年有,即使能休5天,還要掰成幾塊,陪孩子、旅游、休息,回青島也是匆匆扎一頭就走。舍不得兒女奔波,老人幾次拒絕他們回家看看的心意。 “常回家看看立法倒不如先把已經有的帶薪休假制度貫徹好,給子女創造回家的條件。 ”(記者 趙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