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五口居住的家
因為家窮,18歲的李劍,遭盡了白眼:穿別人送的衣服、吃無味的飯菜、在外被人欺、回家沒人理。委屈、苦悶之后,他將一切責任推向父母,動輒辱罵或者毆打雙親。10月19日,這個18歲的少年被自己的親生父親錘殺。5天后,死訊傳出,這個事就在村民中炸開了鍋。
事件
錘殺兒子后自首
李劍一家戶籍在興平,至今為止卻一直居住在(陜西)周至縣上村鎮。村民口中的“那個事”,
事因
嫌父母無能經常打罵
2008年7月,讀完小學6年級的李劍輟學了,這一年,他14歲。之后幾年,除了農忙時幫助父母干農活外,他只在村子附近游蕩,或偶爾去興平市莊頭鎮的伯父家。“去年5月份的時候,他和同學在楊凌找了一份洗車的工作,每次回來都樂呵呵地對我說,他找到工作了,以后能養活我和他爸了。”今年40來歲的韓小玲,用衣角抹了抹眼淚說。她當時還心想,兒子知道自己掙錢了,以后不會挨餓了。不久,李劍因工資少、待遇差,回到家中。后因無經濟來源,他趁著黑夜試圖搶劫路人,但每次都“無功而返”,有時回家時還會鼻青臉腫。今年10月初的某一天,再一次回到家中后,李劍變得異常暴躁,嫌韓小玲沒有做飯,他便張口大罵,父親指責幾句后,他一手持磚,一手拿著一把鐵锨,向父親打去。
父母無奈采取殘酷手段
說話間,韓小玲低下頭,撥開頭發,指著頭皮處一塊結痂的傷痕說:“這就是那天他用磚打的,一磚把我打倒在地。”她的這一說法,得到了鄰居張女士的證實。
據張女士回憶,有一天晚上,她聽見李家院子內傳來吵鬧和哭泣聲,待她趕過去時,只見韓小玲躺在地上,滿頭是血。
打不過、罵不動,夫妻二人便商量著如何借助外力,將這個桀驁不馴的兒子控制住。事發前一晚,她和丈夫商量,并主動“獻策”:不如給他喂點安眠藥,讓他安靜下來,或者用繩子將他捆起來,好好教育一下。
幾番權衡之后,二人放棄了這些方法,采用了一種更殘酷的手段。
背后
種18畝地卻貧窮
娃平時乖很,只怪他兩口子懶,把娃逼得沒辦法’、‘兩口子種了18畝地,就是不愛打理’。”聚集在村口的人議論紛紛。在李劍所在的村子里,他們是少有的靠土地營生的人家,而且一種就是18畝。李劍的嬸嬸趙小霞說,幾十年前,因為攤派土地,李劍的爺爺帶著家屬,來到距離興平百十公里外的渭河南岸,以種莊稼為生。由于遠離城市,花銷少,加上父輩的勤儉,他們日子過得也算紅火。
1985年,26歲的李杰與20歲的韓小玲,經人介紹結婚。此后9年,兩人陸續生下兒子李劍、大女兒李春、小女兒李燕。
父輩相繼離世后,李杰就成了家里的“頂梁柱”,由于不善經營,加上妻子經常生病,還有3個待哺的孩子,李家就此逐漸走向衰敗。
很多居住在周至縣上村鎮的興平市人都說,由于沒有及時登記戶籍,李劍在當地讀完小學后,便輟學回家,而今年15歲的李春、7歲的李燕,沒有讀過書,現在整日在村子附近游蕩。
村民張女士說,按照老一輩人的活法,如果李杰夫婦能勤勞、節儉一點,日子也不會過得如此慘淡,也就不會引發“老父錘殺親兒”的悲劇了。
父親錘殺愛子到底是誰的錯?
普天之下,哪個做父母的愿意親手殺死自己的孩子,哪個做孩子的又愿意打罵自己的父母呢?其實誰都不愿意。
試問,這起事件中,究竟是誰錯了?父母還是孩子?
“家中18畝地”,“孩子小時候也很乖”,為何孩子還會嫌棄家里窮,嫌棄父母沒本事呢?
誠然,父母是有一定的過錯的。試想,如果父母勤勞一點把那18畝田地給經營好了,李家還會是那樣破爛不堪,家不成家嗎?如果做孩子的能夠體諒父母然后努力一點,爭氣一點,找份工作好好賺錢,孝順父母,或許也不會有這個慘劇發生。
喪失了理性的親情,淪為互相傷害和仇恨,但無論如何,貧窮都不應成為罪惡的借口,不管是對兒子還是父母。
貧窮不僅僅是父母的錯,也與這個社會有關。李家的悲劇并非唯一的,或許只是一個典型而已。
面對這樣一個被邊緣化的家庭,我們不應該作為一個看客,我們需要反思,更需要伸出援助之手,因為避免“李家”式悲劇,是一種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