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狗入境要驗“身份證”
除了食品外,很多旅客在出入境時還喜歡將自己的寵物帶在身邊。根據新《辦法》,旅客攜帶入境的活動物僅限犬或貓,并且每人每次限帶1只。因為攜帶人除了應當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供輸出國家官方動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外,新《辦法》明確規定入境寵物還應當具有芯片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據李進介紹,與舊 《辦法》相比,新《辦法》首次
開設中轉行李查驗區
新《辦法》實施后,對于中轉旅客來說將更加方便。據悉,以往中轉旅客從國外飛到國內某機場后,要把行李取出來,通過檢驗檢疫后,再自行搬到國內航班。而新辦法將與中轉聯程服務統一,即開設中轉行李查驗區,待檢驗檢疫合格后,由地服人員直接將行李轉運到國內航班,全程不需再麻煩旅客。
違規將受嚴厲處罰
入境攜帶物嚴格把關,同樣市民在攜帶物品出境時也有注意事項。“市民如果攜帶我國珍貴的物種資源出境,哪怕是一粒種子,也需要向檢驗檢疫部門申報,否則將要受到處罰。”李進特別強調說。
記者在青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采訪時了解到,新《辦法》對于違規者的處罰也更為明確,新《辦法》將“拒絕接受檢疫、拒不接受衛生處理的”、“承運人對運載的入境中轉人員攜帶物未單獨打板或者分艙運載的”列入罰則,尤其針對偽造、變造動植物檢疫單證、印章、標志、封識等造假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嚴重違法者交由公安機關處罰,尚不構成犯罪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的,由檢驗檢疫機構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王壽林 吳帥 通訊員 李世保 王雪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