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商貿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區水域遭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槍殺。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廳抽調200多名警力組成專案組,與老撾、緬甸、泰國等方面合作,查明湄公河“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販毒集團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員與泰國個別不法軍人勾結策劃、分工實施了“10·5”案件。此后,中老緬泰四國執法部門組織了多次圍捕行動,成功抓獲了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今年9月20日,“10·5”案件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兩天的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出,應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的刑事責任,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西卡、扎波的刑事責任,以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拖波的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面對各種證據,糯康當庭承認“我錯了”,并請求中國政府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