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11月24日,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公布了 “冒險鴨3號”旅游客船閃爆事故調查處理情況。
2012年8月16日11時30分許,青島盛世飛洋海上旅游有限公司所屬的旅游客船“冒險鴨3號”在奧帆中心附近海域行駛時發生閃爆事故,造成船上15名游客不同程度灼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條例》,市政府立即成立了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單位非法營運、非法改裝船只、員工盲目作業導致的一般海上交通責任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結論,執法部門已于10月9日前對事故主要責任單位青島盛世飛洋海上旅游有限公司給予了罰款68000元的行政處罰,對船長程斌給予了罰款12600元,暫扣船員職務證書31個月的行政處罰。青島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委港航局等單位因日常監管存在疏漏,“打非治違”不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監管責任,已于10月19日向青島市人民政府寫出了書面檢查,并對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及現場執法人員4人作出行政記過、1人作出行政警告的處分。
為進一步吸取事故教訓,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市安委會辦公室已會同青島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委港航局等部門研究制定了取締 “冒險鴨”等水陸兩棲船舶在我市營運的具體措施,并要求各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深入開展前海旅游秩序專項整治,保障前海旅游安全。歡迎網民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12350。(記者 趙黎)
新聞回放
15名乘客被灼傷
8月16日11時30分左右,青島盛世飛洋海上旅游公司所屬“冒險鴨”兩棲船在返回奧帆中心北港池途中,因機艙事故造成15名乘客被高溫氣體不同程度灼傷,其中2人為深2度,其他傷勢較輕,均無生命危險。
事故發生后,市政府有關領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處置,并到醫院看望了受傷人員。隨后召集市安監、旅游、海事、交通運輸、衛生、公安、邊防等部門成立醫療救治、事故調查、善后處置等工作組。當日下午,青島盛世飛洋海上旅游公司所屬船舶全部停航整頓。
事發后,邊防、海事部門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事故,120救護車將傷者送往醫院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