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存下十萬人DNA
陳警官說,青島市的DNA數據庫建成于1999年,從那時的檢驗血液、毛發的時代到現在顯微鏡下切割細胞做鑒定的時代,足足走過了13個年頭,這13年里一共積累了10余萬DNA數據,這是實驗室最寶貴的財富。 “我們每出一個現場就會提取回來最少一份,最多上百份的生物檢材,然后將這些生物檢材的DNA數據做出來,保存到我們的數據庫里去,然后每錄入一個新數據,都會與之前的數據進行對比,一旦發現重合的數據,那么對破案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信息。 ”“DNA證據以其高度的個體特異性,被稱為證據之王。 ”陳警官介紹,在案件的偵破過程當中,DNA被視為鎖定嫌疑人的重要手段之一,島城警方就曾經遇到過無法確定嫌疑人,最終依靠DNA技術破案的例子。
案例
1
時隔四年揪出殺人犯
在四年前,青島某市發生過一起母子在家中被殺的案件,島城警方高度重視,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案發現場十分凌亂,那時村鎮還沒有視頻監控,破案一度陷入窘境。負責勘驗現場的法醫從女子身上提取到生物檢材,帶回實驗室進行分析,DNA結果出來之后,民警對附近村落符合年齡的男性都進行了DNA對比,卻沒有發現疑犯。在去年交警部門開展的酒駕夜查行動中,一名20歲出頭的男子被當地交警攔下,一測酒精含量竟然達到了醉駕的標準,男子辦理被刑拘的手續時,市刑警支隊技術處法醫物證科的電腦上卻突然出現了對比成功的提示:這名男子的DNA數據與四年前發生的殺人案現場遺留的生物檢材的DNA數據完全相同!通過對男子的審訊,男子供認了四年前的犯罪事實。
“這起案件就是我們依靠數據庫的信息比對破獲的,讓無辜的死者說出事情真相,這就是我們的工作。 ”法醫物證科的惠副科長處理了這起案件的DNA檢測,她告訴記者,通過DNA檢驗,能直接確認嫌疑人是否到過案發現場。
案例
2
“滴血認兇”查出真罪犯
惠副科長說,除了依靠嫌疑人的DNA確認身份,嫌疑人父母、子女的DNA也可以用來作證。島城曾發生了一起命案,死者被人捅傷后大量出血,因為失血過多死亡,民警對現場的血跡、痕跡進行分析辨認,發現死者的血跡是噴濺而出的,而在院里的糧食袋子上有一滴滴落的血,經過提取之后發現這滴血確實不是死者的。通過分析民警判斷,兇手很有可能是死者的朋友吳某,但是此人已經不在青島,現場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兇手就是吳某,此時DNA鑒定派上了用場。 “我們找到了吳某的父母,借身體普查獲得了吳某父母的生物檢材,現場遺留的血跡鑒定出的DNA數據與吳某父母的DNA數據進行對比,發現現場的血跡正是吳某的,由此確認了嫌疑人的身份。”惠副科長告訴記者,這是典型的利用DNA親緣關系鑒定技術 “滴血認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