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墨劉家莊政府門前向東的丁字路口,一幢小樓堵在了一條路的中間,樓前樓后往來車輛誰都看著別扭。這個丁字路是省道 602和603的交會口,交通位置重要,道路修好兩年多時間了,因為這個小樓堵道遲遲未能開通。原因很簡單,拆遷方和被拆遷方因為對評估報告有“爭議”,至今沒能就補償問題達成協議。
王漢峰
現場十字路口孤樓矗立
擋道的小樓是劉家莊鎮萬福醫院的門診樓,新線改線的S603省道通過這里。對于這個怪現象,附近開店的劉女士介紹,路本來早該通了,別的被拆遷戶都走了,就這一家走不了,現在仍然沒有達成一致的跡象。記者注意到,行經此地的車輛無奈只能從樓東側繞土路進入新道。這座小樓給交通帶來的不方便,讓很多人搖頭。
萬福醫院門診大樓的負責人叫萬興福,對于別人的看法,他也有一肚子意見:補償差得太離譜。萬興福說自己在2004年簽下房屋買賣協議,花50萬元買下了這塊地方,與別人合伙開了門診部,2009年接到通知說要修路通街,但在補償問題上,他與有關方面談崩了。
評估193萬補償起爭議
萬興福說:樓面首次做評估的時間是2010年3月6日,由劉家莊鎮等多個部門工作人員對房屋等附屬物進行了測量、拍照。 2010年5月評估的結果是:房屋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約為148萬元,經營性補償及搬家費約45萬元,補償總金額約193萬元。對于這樣的結果,萬興福不能接受,后來,他對評估報告提出質疑。
劉家莊鎮參與此項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即墨市交通局、拆遷辦、財政局及評估公司負責對劉家莊路段的地上附著物進行了全面評估,評估公司根據青政發【2005】38號文件作標準操作。對于萬興福提出的異議,有關方面曾考慮適當提高補償,但雙方沒談攏。
在此期間,萬福醫院自行委托當地一家評估公司對房產作了評估,這家公司評估的結果是480萬元。兩份評估報告的評估結果相差如此之遠,雙方達成一致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萬福醫院總共約1480平方米,據鎮政府有關人士介紹,現在劉家莊鎮上新建的門頭房市價為每平方米1800元左右,當初193萬元的補償依據的是市場價。萬興福則認為,當地門頭房一平方米應為2200元,房屋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應在320萬元左右,然后加上搬家補償費45萬元,還有醫療設備及水塔補償,應在380萬元左右。“我們也是講理的,沒有獅子大張口。 ”萬興福說。
探因爭論焦點是評估報告
其實,據萬興福說,自己之所以兩年間未在拆遷協議上簽字,是因為自己對劉家莊鎮手中評估報告的疑點沒有消除,如此低的評估價,評估公司可能有問題。萬興福曾找到出具評估報告的這家公司,對方當時的答復是,他們根本就沒有對醫院做過評估。
劉家莊鎮政府有關方面認為,報告是即墨市交通局委托估價部門出具的,當時即墨住宅辦推薦了三家評估公司,后兩家為即墨本地公司,為公正起見,最后選定由青島一家房地產評估公司評估,因時間過長,有關部門已記不清具體哪位工作人員聯系的該家房地產有限公司,但鎮政府所存的該評估報告復印件上,有這家青島房地產評估公司的公章,評估報告應該沒有問題。
調查評估公司否認出報告
本月13日,通過記者獲知這一情況后,青島這家房地產評估公司當事人之一的張女士來到本報接待室向記者說明情況。她介紹,根據該評估報告顯示的(房評)字(2010)第0106號,她在公司里作了查詢,發現這個字號的房評報告內容是房子抵押項目,而不是評估報告,因此可以說,此報告與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張女士還在公司內部作了追查,評估報道上出現的三名評估人員都稱沒有參與這項評估。蓋著公司公章的評估報告是怎么來的?張女士唯一能夠想到的是,2008年前在即墨開展過相關合作,她懷疑有人冒用了公司的名義。張女士告訴記者,自己會保留進一步訴諸法律的權利。
目前這份有爭議的評估報告顯然過了時效,無法成為雙方達成一致的依據。對于自己因爭議無法完成拆遷一事,萬興福說,這種狀況不是自己造成的。
進展重新評估仍需時日
劉家莊鎮政府建設服務中心負責人介紹,兩年間雙方的溝通并沒有停止,一直反反復復,簽訂了好幾份協議,但都因故沒有實施。兩年過去了,問題解決的難度增加了,因為很多條件包括房屋市場價格等都發生了變化。
但前不久,因為聽到了一些政策變化的消息,萬福醫院態度發生了轉變,萬興福終于同意重新評估。劉家莊鎮政府因為就原評估報告無法說服萬興福,也不再堅持原評估結果。這樣,雙方一拍即合。 “既然雙方都找過房屋評估公司,價格相差較大,那么就讓萬福醫院去青島找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公司來進行評估,找一級資質的就行。目前,青島一共有三家一級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任意一家的評估結果都有效。 ”劉家莊鎮有關負責人說。
2012年10月10日,鎮政府組織五家職能部門與萬福醫院一起開專門協調會。協商的結果是,由萬福醫院自行在青島指定一家一級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眼看問題解決有望,萬福醫院卻又提出讓當地政府給他的房子辦理房產證明,當地政府拒絕了萬福醫院的要求。
至此,評估一事又懸在那里了。
劉家莊鎮政府堅持按照法律程序走,并相信問題能夠盡快得以解決。 “政府部門堅持原則,符合國家規定的,政府不可能為了他這一戶而提高補償標準。 ”有關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