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月17日訊 日前,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2013年2月1日起,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全市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統一調整為60萬元;全市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統一調整為35萬元。
????住房公積金貸款因具有政策性低利率優勢,成為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的首選。為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切實滿足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需求,降低職工購房成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了充分調研,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決定自2013年2月1日起,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全市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統一調整為60萬元;全市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統一調整為35萬元。
????記者還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大對中低收入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扶持力度,減輕職工自籌購房資金壓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決定對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職工,采取進一步的住房公積金扶持政策。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出臺的扶持政策,主要是針對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職工家庭,從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兩方面予以扶持:一方面,職工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另一方面,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調至20%。新政策將于2013年2月1日起執行。(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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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方式】政策執行后,已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尚未交付購房首付款的購房職工,其本人及其配偶可按政策提取不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應付金額的住房公積金,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售房單位收款賬戶。
????【如何辦理】由購房職工在選房簽訂認購協議時,向售房單位提出使用住房公積金交購房首付款的申請,由售房單位按約定程序為購房職工辦理提取手續。
????另外,工作人員還特別提醒,購房職工如需提取住房公積金交首付款,要在選房簽訂認購協議前,到就近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處打印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