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市安監局獲悉,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有了專項規章,違規部門及人員除了接受記過及現金處罰外,嚴重者還將追究刑事責任。《青島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下稱《辦法》)將從3月1日施行。
????《辦法》規定,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狀態、環境的危險因素、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辦法》規定,發現事故隱患,沒有按照規定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治理,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沒有按照規定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由安全監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對生產經營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對生產經營單位處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記者 王磊江 通訊員 朱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