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發布2013年工資指導線,以2012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1466元為基數,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15%;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預警線)22%;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下線6%。據了解,我市近日將發布青島市的工資指導線。
指導線分為三個檔次
工資指導線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對企業工資分配進行宏觀調控的一種制度。我省確定2013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為: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15%;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預警線)22%;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下線6%。
省政府要求,各類企業應當在政府發布工資指導線30日內,與職工進行集體協商,制定貫徹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并按規定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自1999年以來,我省已連續15年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2011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36737元,2012年增長至41466元。以去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1466元為基數,2013年全省基準線為職工平均工資上漲15%,上線為22%,下線為6%。
不同企業各有調控辦法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工資指導線對不同類別的企業實行不同的調控辦法。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應嚴格執行政府頒布的工資指導線,企業在工資指導線所規定的下線和上線區間內,圍繞基準線,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合理安排工資分配,各企業工資增長均不得突破指導線規定的上線。非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應依據工資指導線進行集體協商確定工資,尚未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依據工資指導線確定工資分配,并積極建立集體協商制度。企業在生產經營正常的情況下,工資增長不應低于工資指導線所規定的基準線水平,效益好的企業可相應提高工資增長幅度。
五類企業協商側重點不同
工資指導線的落實須經過集體協商,我市曾出臺規定要求,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好的企業,應重點協商工資調整幅度及工資水平,企業經濟效益與工資最低增長掛鉤情況,企業高層、中層管理人員與普通員工的工資分配比例,重在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生產經營比較困難的企業,可重點協商工資支付辦法、離崗職工生活費,重在建立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如果是改制的企業,要重點協商確定企業工資分配制度和辦法,重在理順企業內部分配關系;而實行崗位工資制度的企業,要重點協商確定和調整崗位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企業,要重點協商勞動定額標準和計件單價。
另外,企業貫徹執行工資指導線情況,已被列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監察年檢及專項執法檢查的內容,各級人社部門要依法及時處理違反企業工資法律法規政策的行為,認真檢查企業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備案等各個環節的執行情況,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權益。對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逾期未備案的企業,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據《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記者 陳珂 實習生 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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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資指導線?
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控企業工資分配、引導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的一項重要制度,是為各類市場主體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及確定工資增長水平提供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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