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3月1日,記者從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青島公共租賃住房“先租后售”政策進一步明確:承租人租住滿5年,可以申請購買所租住的公租房。
根據新政策,青島對公租房租售分三類進行管理。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租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的,可以申請購買;出售的公租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優先回購。房地產企業等社會投資機構投資建設的公租房,其土地用途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屆滿可以繼續出租,也可以按核定的價格出售;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設的公租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變相出售。
“公租房建設面臨著需求很大和資金不足之間的矛盾。”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表示,如何平衡兩者,各地都在進行探索。他認為,只要是能籌集更多的資金、給低收家庭蓋更多房子的政策,就值得嘗試。
經查閱,住建部去年發布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并未對公租房能否出售作出明確規定,給各地的探索留下了政策空間。
2012年,青島住房保障體系開始轉型,提出5年內開工建設公租房不少于5萬套,建立以公租房為主的住房保障體系。為了多渠道籌集資金,青島出臺系列政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用人單位、工業園區等社會資金參與公租房建設。
“先租后售政策,相當于給開發企業提供了一條退出通道?!眳⑴c了白沙灣公租房項目建設的青島正商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通過先租后售,開發企業可以在開發運營一段時間后,通過出售房源回籠前期投入,加上配建商業網點等政策措施,有望實現一定程度的盈利。
截至2012年底,青島累計建成和開工公租房3.8萬套,加上正在按計劃建設的5萬套,到2017年,青島的公租房數量將接近9萬套。屆時,青島的公租房將進入總量穩定、租售流動的新階段,滿足更多夾心層家庭的住房需求。(記者 梁旭日 實習生 范影如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