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三標山山火肇事嫌疑人到案
????3月6日,城陽區三標山發生山火后,城陽區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調查起火原因。經縝密調查,嫌疑人梁某迫于壓力,于7日中午投案自首。梁某(男,25歲,即墨人)。梁某供述:6日上午途經三標山時將煙頭隨手扔在地上,走出百米后發現扔煙頭的地方著火,梁某跑回去滅火,因火勢無法控制而逃離現場,梁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了失火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
????失火罪是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我國《刑法》有關條款規定,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當前正值草木干枯,氣候干燥,極易發生森林、山林火災的危險時期。公安機關提醒市民要增強森林、山林防火意識,護林防火、人人有責。在森林、山林中活動時要自覺做到:不在林區內丟煙頭、火尾;不在山上燒香燭紙錢、放炮竹、放孔明燈;不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不在林區燒烤食物;不在山上燒黃蜂;不在山上燒灰積肥;不在山邊林內燒田坎、秸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