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麗水電 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但浙江麗水男子吳某,搶了朋友的老婆,被逮了個正著之后,居然還在情急之下咬下朋友的半個鼻子。近日,浙江景寧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這位“強勢”的第三者姓吳,今年47歲,單身,在云和做木材生意。本來,吳某與被害人吳先生是比較要好的朋友,故吳先生的妻子陳某平時也會為吳某打理一些生活瑣事。
不過,久而久之,吳某和陳某的關系
2012年10月15日傍晚,吳某喝悶酒,越喝越煩惱,想著事情瞞著掖著總不是辦法,便萌生了與吳先生攤牌的想法。于是就電話約了陳某,見面時提出要向吳先生挑明關系。
“與你老公離婚,跟我過吧。”吳某說。
“不行,我們最多只能保持這種關系,你非要離婚,我們就結束這種關系。”不料,陳某的態度很堅決。
“我為你付出了這么多,你居然這么絕情?”吳某脾氣上來了,與陳某發生了拉扯。
正在這時,陳某的丈夫,吳先生出現了。原來,吳先生也懷疑吳某與其妻子有曖昧關系。看到妻子接到吳某電話外出后,就尾隨其后,遠遠地盯著。
吳先生的突然出現讓吳某和陳某一時不知所措。但很快,陳某便沖上去,攔在中間不讓他們靠近。不料,吳先生還沒怎么說,情緒失控的吳某就隔著陳某,雙手抱過他的頭,一口就咬斷了其鼻尖。
事后,冷靜下來的吳某主動投案自首。吳先生鼻尖離斷傷,經鑒定損傷程度為輕傷。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吳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告人吳某案發后主動投案,且賠償了被害人2.6萬元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依法從輕處罰,故做出上述判決。(記者 童靜宜 實習生 胡豐盛 通訊員 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