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和諧社區建設規范》出臺,這是在全省率先制定的社區建設地方標準。在社區工作和服務經費保障方面,該《規范》要求,社區每年辦公經費應不低于7萬元。城市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經費應不低于20萬元。
????《規范》提出,社區群團組織要健全,須擁有5個以上注冊或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形成多元參與的現代社區治理格局。社區工作者隊伍結構合理,大專以上學歷應不低于60%,至少有1名服務于社區居民的專業社會工作者,打造一支職業化、年輕化、專業化的高素質社工隊伍。基層民主更加廣泛,居民會議制度健全,每半年應至少召開1次居民代表大會;社區應有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約,社區議事協商機制健全;每年應至少進行1次居民民主評議,居民滿意率不得低于80%。
????《規范》規定,每個社區要建有1處綜合性、多功能的社區服務站,面積應不低于600平方米標準,統一使用“中國社區”標識。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集辦公、議事、服務、活動等多功能于一體,其中養老服務用房不少于社區綜合服務用房面積的40%。
????《規范》提出,要建立社區志愿者注冊登記制度,社區志愿者注冊率不低于社區常住人口總數的10%。有為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等群體服務的特色項目。社區矯正、戒毒、刑釋解教、邪教轉化人員幫教機制應健全。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普遍開展,應設有1-2個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組織。
????《規范》提出,社區服務人員配置要合理,每300戶配備1名專職社區工作者,除黨組織書記外,社區至少有一名專職黨務工作者。社區工作和服務經費要按標準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