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要嚴格按標準進行抗震設計、施工,農民自建住宅要采取圈梁、構造柱、現澆樓面等必要的抗震構造措施……昨日,我市出臺《關于進一步提升建筑質量的實施意見》,其中對村鎮工程的管理以及建筑抗震設防標準進行了明確規范。另外,根據該意見,我市還將大力整頓規范建材市場,按照“誰采購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建筑材料監管。
????意見規定,要進一步強化建筑工程質量管理,限額以上村鎮建筑工程要依法納入各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監管。要用隔震與消能減震技術,適度提高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能力,避免采取特別不規則的建筑形體。在正常設防標準基礎上,對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性建筑要提高一檔進行抗震設計。
????意見要求,要進一步強化建筑工程材料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建立偽劣建材曝光退市機制。在質量管理環節,要進一步完善檢驗驗收制度,嚴格履行材料進場驗收程序,對每批次進場材料都要進行驗收,及時進行相關檢驗和檢測委托工作。嚴格取樣見證和送檢見證制度,落實建材檢測工作責任,嚴禁未檢先用。檢測機構要實行見證取樣送檢人員身份登記制度,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不合格檢測結果,要立即報告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及相關部門。施工現場要將不合格材料處理情況建立臺賬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