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很多微信公眾號都在轉發一條消息說: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拍這5張照片,否則誰也幫不了你!
????帖子中,根據專家介紹說,發生交通事故后,在快速處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是拍照取證,有5張照片一定不能少,它們是:
01
全景照
車頭車尾各一張。照片除了要注意對著整個車身拍照,還要注意拍下周邊參照物給交警參考,能準確表達事故的發生地,以及兩輛車邊上的各種交通標志、標線等重要證據。
02
中心照
車身左右兩側各一張,需拍下全視野兩輛車子的相對擺布,以及兩車在道路上的相對位置。車子在畫面中的位置占比達到四分之三比較合適。
03
現場細節照
視現場情況(至少一張),現場細節主要包括碰撞點、剎車痕跡、散落物等。
拍攝碰撞點需要對碰撞點局部放大進行拍攝,照片要清晰。切記要能看清楚碰撞的深度,或劃痕的長度等,以便交警了解事故;拍攝剎車痕跡要清晰記錄停車的位置和剎車痕跡的長度,這能說明車輛在事故中的行車軌跡,對于事故處理有決定性作用。
車輛碰撞后在路面形成散落物,比如泥土、漆片等,拍攝散落物能準確反映事故發生時的瞬間情況,但要注意拍攝時要能反映散落物的相對位置,要有參照物。
現場拍攝時,大家可以在車子側面將停車時的車輪位置進行拍攝記錄,可以用膠帶或紙片一類物品在地面進行標記,以便出現糾紛時還原現場。
這樣做對不對?
根據交通事故保險快速理賠機制,在市區道路上發生的輕微物損交通事故,不必再等交警趕到現場,當事人經自行協議處理,可直接到快速理賠服務中心進行定損和理賠。這就要求當時雙方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取證。交警表示,以上的拍照方式是正確的。
對于車損不嚴重的小擦小碰,可以自行協議處理,原則上這類小碰擦發生后,車主在拍照后應盡快撤離現場,否則將受處罰。
不過,如果事故造成車損嚴重,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報警等待交警到現場勘查認定。
據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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