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市財政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工業建設項目(含倉儲)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
通知顯示,為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減輕企業資金壓力,經市政府同意,現調整《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中部分項目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
其中,青島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城市規劃區內工業建設項目(含倉儲)征收標準由每平方米400元調整為每平方米32元,繳費基數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準的地上規劃建筑面積調整為規劃總建筑面積。上述收費標準自2020年7月29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