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徐廣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0-09-23 17:57 清廉之島
日前,經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平度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徐廣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廣舉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長期占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虛開發票入賬報銷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徐廣舉作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在政商關系上“親”“清”不分,目無規矩,不知敬畏,利用公權力謀取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徐廣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平度市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