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未讓行撞上小轎車 半掛車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2020-12-09 22:18 青島新聞網
青島新聞網12月9日訊(記者 丁淑華)今天,記者從開發區交警了解到,12月4日,一輛半掛車轉彎撞上小轎車,導致兩車發生碰撞,小轎車內有人受傷,經調查,半掛車未讓行直行車輛,駕駛員負全責。
12月4日22時07分,趙某駕駛魯U牌照半掛車沿西海岸新區淮河路由東向西左轉行駛至事故地點時,適遇林某駕駛魯U號牌小轎車沿淮河路由西向東直行至此,兩車發生事故,半掛車前側與小轎車左側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小轎車內兩人受傷。
經調查,此次事故中趙某駕駛車輛轉彎未讓直行車輛先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的規定,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林某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