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首批海上旅游活動區域發布 附具體范圍
青島新聞網12月18日訊 近日,記者從青島政務網獲悉,為規范海上旅游活動使用海域,保障海上旅游安全,根據相關規定,青島劃定了海上旅游活動使用海域的區域。具體范圍如下:
(一)嶗山風景區東部近海旅游活動區域。位于嶗山風景區東部海域,自仰口灣至黃山頭,總面積18.08平方千米。
(二)嶗山風景區南部近海旅游活動區域。位于嶗山風景區南部海域,自嶗山頭至流清河灣,總面積16.40平方千米。
(三)青島前海近海旅游活動區域。位于青島前海,自石老人觀光園前至八大峽廣場前,總面積35.77平方千米。
(四)鳳凰島近海旅游活動區域。位于西海岸鳳凰山前海域,自張屯嘴西側至積米崖,包括竹岔島周邊海域,總面積35.07平方千米。
(五)靈山灣近海旅游活動區域。位于西海岸靈山灣,自丁家嘴西側至龍門頂前,總面積27.41平方千米。
據悉,海上旅游活動區域為開放海域,其基本功能為旅游休閑娛樂。各類型旅游項目、旅游船舶(設施)依據自身特點在適宜的范圍內從事海上旅游、觀光、娛樂等活動,其航行、停泊、設置等應遵守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在海上旅游活動區域內禁止圍填海,嚴格限制改變海域自然屬性。保護自然岸線,嚴格控制岸線附近的景區建設工程。合理控制旅游開發強度,嚴格控制陸源污染。
在海上從事旅游活動的經營者,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依法取得相關許可(核準)。使用海域從事排他性旅游活動的,應當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在海上旅游活動區域內已確權的海域使用項目和范圍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各區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青島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等相關規定,切實加強海上旅游活動安全管理,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交通、旅游、海洋、體育、海事等涉海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綜合監管,確保海上旅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