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住房租賃!青島市住建局發布最新風險提示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訊 近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最新的《住房租賃風險提示》稱,近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接到多起投訴,主要反映承租人尋求短租但與住房租賃企業簽訂長期租賃合同,后因中途退房致使租賃雙方產生矛盾糾紛。為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行為,防范租賃風險,現向廣大市民提示如下:
一、謹慎選擇租賃企業。有租賃需求的市民及時到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查看企業投訴糾紛情況,認真選取經營規范且市場信譽度高的企業。?
二、審慎簽訂租賃合同。住房租賃合同是租賃雙方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民事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簽訂合同前,務必認真閱讀、充分理解合同內容;合理確定租賃期限,務必簽訂與自身租賃期限一致的住房租賃合同,對違約責任、押金退還等約定要清晰。
三、警惕業務人員口頭承諾。牢記口頭承諾要留證,切勿輕信業務人員作出的簽訂長期合同可短租(隨時退房不收取任何違約金)的承諾,租賃各方作出的口頭承諾都應寫進書面合同或補充協議。
四、慎重繳納租房定金。特別提醒,承租人繳納租房定金等相關費用前,務必提前索要并查看企業租賃合同文本,確認住房租賃收費項目和明細等與雙方協商一致,避免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失。
五、提升依法維權能力。因住房租賃企業不履行合同約定引發的民事糾紛,受損群眾可依據《民事訴訟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等積極借助調解、訴訟、仲裁等渠道依法維權。(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