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男子離婚冷靜期殺妻 想花8萬向死者家屬買諒解書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7月29日,瀟湘晨報記者從被害人妹妹小玲(化名)處獲悉,該案將于8月2日上午二審開庭。“他的家屬竟然說愿意賠償8萬元,讓我們出具諒解書。律師果斷幫我們拒絕了,沒有任何談的余地。”
救護車抵達事發現場畫面
據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25日通報,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小霞(化名)于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小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后徑直走向小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攜帶的尖刀朝周某、小霞等人捅刺,致小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后果嚴重,應予嚴懲,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害人小霞生前的榮譽照片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決后,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么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后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后被拉走了……”
小玲曾向瀟湘晨報記者透露,姐姐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里,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產,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后,我姐同意將房產留給孩子,并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里。
7月29日,小玲告訴瀟湘晨報記者,接到律師通知,趙留超故意殺人案將于8月2日上午二審開庭。趙留超上訴的理由,仍然是否認故意殺人,不承認是預謀。“上訴材料里的原話,還提到,說他(趙留超)犯罪時間短,犯罪手段并非殘忍,犯罪情節并不特別惡劣,可以不判死刑立即執行。”
小玲說,作為被害人家屬,她們希望二審法院能夠維持一審原判,判決趙留超死刑,并且立即執行。“趙留超的律師找到我的律師,說他的家屬愿意賠償8萬元,讓我們出具諒解書。律師果斷幫我們拒絕了,我們不接受任何賠償,沒有任何談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