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和湖南省紀委對湖南省株洲冶煉廠原廠長曾維倫、株冶進出口公司經理徐躍東玩忽職守,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案進行了查處,湖南省紀委決定給予曾維倫留黨察看兩年處分,給予徐躍東開除黨籍處分。此前,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已撤銷了曾維倫的廠長職務,株洲冶煉廠已撤銷了徐躍東的經理職務。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提供的情況,湖南省株洲冶煉廠原廠長曾維倫、株冶進出口公司經理徐躍東在1995年4月至1997年7月期間,違反國家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境外期貨交易,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據中國有色金屬工業貿易集團公司統計,從1994年5月17日至1998年12月31日,虧損額達1.758億多美元,折合人民幣14.591億多元。曾維倫身為株冶廠長,明知開展國外期貨投機業務須報總公司主管部門審批,卻擅自決定從事境外期貨交易,多次參與期貨交易活動,同時對徐躍東負責的進出口公司監管不力,對徐躍東在期貨交易中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長期失察,應負主要領導責任。株冶進出口公司經理徐躍東利用曾維倫授予的權力,超出該廠制定的期貨交易方案,擅自作主大量賣空鋅期貨合約,且長期隱瞞不報,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應負直接責任。
另據悉,2000年10月,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曾維倫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以玩忽職守罪和信用證詐騙罪判處徐躍東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