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于財迷心竅,一婦女外出將購買蝎種的血汗錢換成二萬余元假幣,結果在火車上被乘警查獲。前日,這名婦女被青島鐵路運輸法院以運輸假幣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萬元。
今年6月13日,黑龍江籍婦女會桂琴在廣州購買蝎種時,被一陌生女子拉住,此人稱手里有一宗非常逼真的假幣,可按1比5的比例出手。會桂琴怦然心動,留出返程車費后,用本想買蝎種的4400元購買了面值21225元的假幣,她把假幣藏匿腰間、褲腿中上了火車,準備運回販賣。6月15日,青島鐵路公安處乘警在車上檢查“三品”時,發現了會桂琴攜帶的假幣,遂將其抓獲。(張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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