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腐敗黑幕重重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醫院三任院長前“腐”后繼的啟示
新華社重慶8月23日電(記者黃豁)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醫院在短短幾年內,已連續三任院長“栽”在了“院長”的崗位
上。現已退休的院長王朝陽在任時曾表示絕不做一件對不起組織的事。但是,他在任期間先后收受賄賂10余次,款物共折合人民幣7萬余元。第二任院長李昭國上任伊始,就向上級表示要用好人民給予的權力。但是,他先后收受他人賄賂款物5.58萬余元人民幣。第三任院長張斌上任僅僅幾個月的時間,又收受他人賄賂4.1萬元。三任院長相繼“落馬”,為我們揭示出醫藥腐敗的種種黑幕以及藥品市場秩序混亂的狀況。
一任院長“吃”建設工程
1996年初,王朝陽擔任渝北區人民醫院院長之初,曾以醫術精、醫德高享譽渝北區,拒收上繳的錢物達十幾萬元。然而從1999年到2002年,短短三年時間,王朝陽就利用職務之便,在發包醫院集資房、高檔病房、住院部大樓維修等工程和購買藥品中,收受建筑商以及藥品推銷商好處費7萬元。
1999年,渝北區人民醫院準備修建集資樓,渝北區第一建筑公司項目經理張某某以“拜年”為名給王朝陽送去2萬元現金,希望能參加投標。誰知渝北一建卻未中標,于是王朝陽就向張某某提出退2萬元,但張某某一再拒絕不收。除在工程中斂財外,王朝陽還在與安徽某藥業公司藥品購買中收受回扣1萬元。
嘗到甜頭的王朝陽一發不可收拾,不斷收取醫藥供應商和施工單位的錢財,直到今年3月5日被逮捕。因其主動退清了全部贓款,認罪態度好,被渝北區人民法院從輕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二任院長“吃”藥品采購
第二任院長李昭國于2003年任渝北區人民醫院院長,曾因醫術高明被喻為渝北區的“李一刀”,但他也未能擺脫金錢的誘惑,利用職權先后收受供藥商好處費44000元,價值6500元的物品和付費旅游5340元。
作為區醫院藥品統一采購領導小組副組長的李昭國,與各大醫藥公司的業務員都十分熟悉。2003年春節和“五一”前后,重慶大華醫藥公司朱業務員先后送給他3000元和價值6500元的“足金”一塊。
同年9月,李昭國調到渝北區中醫院任院長,主持全面工作并分管財務工作。同年10月,重慶大華醫藥公司的藥品在渝北區中醫院中標。為表示感謝,朱某又送給李昭國4000元。
此外,早在2001年就與李昭國建立起關系的重慶某藥業有限公司業務員匡某先后多次送給李昭國現金共計15000元,并為李昭國一家到昆明等地旅游付費5340元。
今年2月21日,李昭國向紀委投案自首,供述了其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的事實,并退清了全部贓款。法院一審判處李昭國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三任院長“吃”供應商
在李昭國調走后,42歲的張斌成為渝北區人民醫院院長。他采取了壓縮藥品供銷公司,重新確定藥品供應商的措施,從而為他的滾滾財源打開了入口。
在重新確定藥品供應商時,張斌將一直在醫院做藥品業務的原供藥單位安徽仁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排除了。該公司業務員余某某為繼續與醫院做業務,于2003年11月通過朋友向張斌行賄1萬元。之后張斌答應讓余某某掛靠其他公司銷藥到渝北區人民醫院,春節后為其開通業務。張斌的措施起到了“殺一儆百”的效果,其他藥品供應商紛紛給張斌“進貢”。長期為該醫院供藥的重慶市國華醫藥有限公司、重慶巨琪藥品公司業務員匡某,就先后送給張斌15000元。除了藥品購買中收受回扣外,張斌還利用其兼任渝北區衛生局業務科長的職務之便,在為個體醫生辦理行醫執照過程中,收受個體醫生好處費9000元。
今年7月30日,因張斌有自首情節且認罪態度好,渝北區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
前“腐”后繼背后的“潛規則”
三任院長都曾是醫術精湛、口碑好的“名醫”,第三位院長張斌還是衛生部門的“重點培養對象”,為何都前“腐”后繼
,以身試法呢?
檢察機關的辦案人員認為,在當前藥品市場秩序混亂的情況下,藥品商為了打開供貨渠道,最直接簡便的方法就是花錢行賄,這已經成為醫療系統的“潛規則”。作為“一把手”的院長們往往是各種藥商“重點進攻”的對象,加之又缺乏監督和制約機制,單憑院長個人的道德修養很難抵御誘惑和“潛規則”。
據檢察機關調查,行賄費用在藥品商的開支里占了相當大的份額。在某藥品銷售商給總部發去的一張清單上,明確地記載著當年他銷售的藥品價格為1000萬元,而他所支出的“臨床開拓費”就有440萬元。渝北區某藥品銷售商當年其銷售額為100萬元,而所謂“臨床開拓費”支出就有30多萬元。實際上,“臨床開拓費”就是行賄費用。
衛生部門的人士指出,藥品、醫療器械的采購公開化才能從根本上遏止醫藥腐敗現象,消除藥品商行賄的溫床。因為除院長之外,一些醫院的藥劑科、藥房主管也是藥商行賄的重點人物,一些大醫院的主任醫師開藥時,也會收到藥品供應商給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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