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審計署向社會公布了《中國工商銀行2002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查出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30起,涉嫌金額達69億元。消息傳開,一片嘩然。
近兩年來,審計署查出像以上中國工商銀行類似問題相當普遍,反映的問題也相當嚴重。去年的6月25日,一批違規大案在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
所作的審計報告中曝光,一場嚴查亂管理、亂投資、違規挪用資金的“審計風暴”隨即席卷全國。時隔一年之后,在今年6月25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上,李金華再次提交了一份讓人觸目驚心的“審計清單”,投下了又一顆“重磅炸彈”。前不久公布查處結果:掀掉了600頂烏紗帽,其中觸犯了國家刑律的被移交司法機關。
人們奔走相告,拍手稱快。社會輿論普遍認為,這些蛀蟲是咎由自取,不懲處不足以平民憤。應該說,廣大群眾心里有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為有些單位的當權者拿著納稅人和人民群眾的血汗錢揮霍浪費,挪用貪污,大肆犯罪,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請看事實:廣東佛山市民營企業主馮明昌利用其13家關聯企業,與銀行內部串通,短短的幾年內累計從工行南海支行騙取貸款74.21億元;原國家電力公司領導班子任期,國有資產流失高達45億元,其中因違規處置資產、通過關聯交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29.7億元,占66%;河南許昌地稅局向無貨物運輸的企業無限量發售專用發票,一年中共代開、虛開貨運發票1萬多本,金額19.17億元,從中收取手續費513萬元。更為嚴重的是,一些人膽大包天,在長江堤防隱蔽工程建設中,買通建設和監理單位,弄虛作假,偷工減料,有關責任人以權謀私,中飽私囊。
看到審計中查出如此多的大案要案,許多人吃驚地追問:這些案件是怎么產生的?是一般的決策失誤,還是背后有隱藏得更深的原因?
應該承認,在某些時候,由于某些決策者在決策時信息不靈,主觀愿望脫離客觀實際,導致國家財產嚴重損失。這種決策失誤也是存在的。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許多錯誤決策是決策者為了達到個人或小集團的目的故意為之,甚至是有預謀合謀干的,是牟取個人私利的一種手段。他們借錯誤決策大發橫財,無疑是一種嚴重腐敗行為。而這種行為被掩蓋在“決策失誤”的幌子之下,所以更加隱蔽,安全性更高,其潛在的危害性比一般的貪污受賄行為更為嚴重。
還有一種更為荒唐的情況:有些地方和單位,前任或者在財政預算中弄虛作假,貪污盜竊;或者在工程施工中瞞天過海,中飽私囊,不僅逍遙法外,反而被包庇重用。后任見此狀況也刻意效法,甚至更加有恃無恐,我行我素。一些地方和單位“前腐后繼”的鬧劇,就是如此而上演。
人們關心那些事關國計民生的大案要案的審計結果。然而,更關心審計結果后的結果。如果說,審計結果是審計部門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結果,那么,審計結果所暴露出來的問題如何解決,具有更大的現實意義。因此,在最初的震驚過后,人們對“審計風暴”的關注越來越集中到問責層面上來了。我們高興地看到,很多地方和單位對審計出的問題處理還是相當認真和負責任的。就在最近,審計署查出中國工商銀行涉案金額69億元后,工商銀行領導層當機立斷,已處理相關責任人368名,其中開除42人、撤職查辦18人、記過、記大過81人、解除勞動合同和辭退10人。據審計署相關負責人介紹,查出的大部分問題都得到了較好的處理。
但是,不少人的心里也存在疑慮和擔憂:當每年的審計報告公布之后,人們往往沒有等來所期望的對涉嫌問題官員的處理的通報,反而有信息披露一些官員或者毫發無損,或者易地為官以避開輿論壓力。常常是審計時“高高舉起”,處理時“輕輕放下”,甚至干脆三拖兩拖就沒有了下文。似乎可以這樣說,在當地保護傘的保護下,對過去審計出來的有些問題沒有很好地追究責任,結果是“按下葫蘆起來瓢”,造成一些地方和單位一犯再犯。例如,中國林業局的名字,已經是兩次出現在“審計名單”上;而長江堤防工程,也是在“審計名單”上第二次出現,并且數額比去年更為巨大。人們覺得不可思議,大有深不可測之感。
人們對審計之后都有一個期待:期待那些貪官污吏能夠受到應有的懲治。同時震懾后來者不敢貿然伸手,胡作非為。當然,要達到這一目的,還要從制度、監管等方面加以完善。例如,現行的財政預算體制就受到了挑戰。在德國,每筆財政資金撥出去之后,都會進行跟蹤監督,只要撥款付到了項目,監督的人也隨即到達,審查每一項的支出是否合理。項目進行中間還要審查。當項目結束后,還要審查項目是否達到了目的。而我國卻缺乏這種行之有效的監督制度。據說,財政部也想了許多辦法希望制止各種貪污腐敗現象的發生:如果發現有挪用資金的地區和單位,5年內不得再向中央財政申報財政資助項目。但令人遺憾的是,各地政府為官一任4年換一屆,只要他們在這4年當中做出“政績”,得到高升,他們還會管今后5年里有沒有錢搞建設嗎?
眾所周知,財政預算不公開,容易導致職務腐敗和決策失誤現象的發生。很顯然,沒有約束的接待費預算很容易導致“吃喝風”和貪污受賄;缺乏監督的工程預算很容易導致政績工程、腐敗工程的上馬。有關專家認為,要防止預算腐敗行為,要從源頭抓起,必須加強對財政預算的管理和監督。而且只有公開的監督寓于財政預算的全過程,才能有效地防止各類預算“黑洞”問題的發生。萬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