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市紀委等四部門不久前聯合下發了《關于嚴禁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相互吃請及工作日午間飲酒的規定》。這本是個贏得社會稱道的規定,但卻受到了當地餐飲業老板的質疑。
當地美食街40多家餐飲業主聯名表示:規定阻礙了下崗再就業,阻礙了農副漁等產品的繁榮與發展,阻礙了電、氣、水、交通
等工業產業的發展,不是一個科學的決策。原來,自“禁吃禁酒令”下達后,日營業額約30萬元的“鳳凰美食街”,近來日漸蕭條,一些飯店開始關門、拍賣和轉讓。
“禁吃令”阻礙了下崗職工再就業的說法,我覺得不免有些偏頗。的確,據報道,蕪湖的鳳凰美食街有63家經營戶,3年來發展勢頭很快,餐飲營業銷售額在蕪湖市區占有相當的比重。但這種繁榮的背后,是公款消費的居高不下,是公共財政的巨大浪費,是政府形象的嚴重污損,是人民群眾的尖銳批評。
美食街的確為下崗工人提供了諸多的再就業崗位,但我們應該看到,這種依托公款高消費的支撐,即使可以提供一些就業崗位,可它所能提供的公益貢獻依然是有限度的。事實上,餐飲業暴利的主要贏家是經營者是所有者,而非從業的再就業職工。一些餐飲業主說“規定阻礙了下崗再就業”,這純粹是拿再就業崗位當托辭,更何況這種受益是以損害公共利益為前提和代價的,是以損害黨風和政府效能為前提和代價。該美食街每年上繳稅收580萬元以上,其中公共財政的浪費和付出無疑是高昂的。換句話說,“禁吃禁酒令”倘能堅持下去,每年節省下來的財力可以安置多少下崗工人啊。所謂“公款消費不光對我們飯店業主是有利的,也等于給了下崗工人活路”的論點,經不住駁斥。
應該說,“禁吃禁酒令”給當地的餐飲行業提出了一個有挑戰性的問題,如何拋開公款消費,面向市場,面向大眾,在創造更多的利潤的同時,創造更多的社會就業崗位,這才是餐飲業主下功夫思考的問題。
劉效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