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全國各大媒體紛紛刊登了“82歲的楊振寧與28歲女碩士生翁帆在北京訂婚”的爆炸性新聞,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新京報》12月17日)。曹林先生對此大加贊美,認為從這段“老少戀”中可以感覺到“大師身上散發著的人性化光輝和超越世俗的勇氣”,令人“震撼”!(《瀟湘晨報》12月17日)對此,筆者不以為然。
曹林先生之所以對楊先生的老少戀感到“震撼”,從文中看,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是他似乎對名人“老少戀”有著某種程度的推崇心態。他對西班牙大提琴家卡薩爾斯81歲時和他21歲的學生結婚,大文豪梁實秋與比他小30歲的歌星韓菁清的忘年之戀,表現出很強烈的欣賞,所以認為“楊振寧在21世紀為歷史再添一段佳話,更是一段美麗的童話”。這一點,是曹先生的個人偏好,筆者不大好評價。同樣是出汗,太太小姐出的是香汗,苦工勞力出的是臭汗,人們之所以有這樣的認識,并非因為汗真的有香臭之分,而是出于對出汗人的喜還是厭。或許曹先生是把名人的老少戀當成風流韻事來看待的,這是他的自由,但卻沒必要為此“震撼”吧?
其次,曹先生認為過去人們把老少戀視作“道德上有問題”,而楊振寧以超越世俗的勇氣告訴我們“愛可以超越年齡”,這是人格完全的一種表現。應該講,現代社會里,民眾和社會輿論對與自己的觀念、社會的習俗相悖的人和事,已經越來越給予理解和寬容了,這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但是,道德上沒有問題,并不代表道德上值得推崇,這是很簡單的道理。超越年齡的愛就比同齡人的愛更令人震撼嗎?顯然不是。我們不應該從一個極端滑向另一個極端。
第三,曹先生認為,相對于社會上那些充滿了“金錢的狂妄和惡俗的橫行”的“泛濫的忘年之戀”,“這份愛是人格魅力的引力,洋溢著知性之美”。筆者對以金錢為基礎的老少戀也深惡痛絕,但這同樣不能用來證明楊先生的這份感情就是純凈和高貴的“柏拉圖之戀”。
總之,筆者認為,在一般人和傳統的眼光中,老少戀,尤其是年齡過分懸殊的老少戀,是不大符合社會風俗習慣和公共道德要求的。這種認識并非完全是封建落后的觀念,而是有其內在的道理的。年齡相差過大,男女的心智、身體健康、生活規律乃至性的需求等等,都處在完全不一樣的狀態下,確實很難達到琴瑟和弦、魚水相歡的境界,這是大自然的規律。想要共同營造美滿的生活,對雙方來講都是一種挑戰,處理不好會變成負擔和折磨。因此,對于老少戀,應該尊重并致以美好的祝福,但沒必要大加贊美,因為它并不代表愛情和婚姻的正常走向。(蒹葭)
編輯: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