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1月14日訊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省勞動和社會保障會議上獲悉,我省將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者(不含按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均在調整范圍內。調整后全省企業養老金最低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320元。
據省勞動和
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通知,企業養老金普調分兩部分計算增加待遇。第一部分按絕對額增加:濟南、青島、東營、煙臺、濟寧、萊蕪6市每人每月增加30.5元;其余11市每人每月增加27.5元;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每人每月增加33.5元。第二部分按2003年12月退休人員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6%計算增加。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符合三類退休年限的人員還可錦上添花,再適當提高。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提高25元;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員(不含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5元;1999年7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再提高15元。
通知要求,在調整之后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320元的,要增加到320元。新標準從2004年7月1日起執行。副省長趙克志出席會議! ±顝姟±钍抗Α蟮馈
編輯 張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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