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局審計處李新處長表示,對于違規收取的費用,查出多收了的就直接退還患者
一位審計官員的困惑
“審計署這次花了很大力量去查醫院,但審出的也都是賬面上的問題,醫院大量問題是非常難審出的。這也是我們的困惑。”2005年6月28日
晚,一位審計署官員在電話里對記者說。
就在這一天早些時候,審計長李金華所做的《關于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衛生部及北京市所屬10家醫院2003年度財務收支是審計署去年專項審計的重點之一。
“這次審計是在摸清醫院財務收支總體情況的基礎上,以藥品價格醫療檢查項目和醫療器材收費為主線,圍繞醫院經銷商和生產廠家三個環節,揭露醫院財務收支和管理方面的違法違規,分析藥品價格、醫療器械購銷和加價情況。”審計署這位官員對記者說。據他透露,副審計長劉家義曾提出醫院審計的四個原則:摸清家底、揭露問題、促進管理和推動改革。
審計報告披露出的主要問題有四方面:一些醫藥生產企業虛報成本,造成一些藥價虛高;醫藥流通環節層層加價,牟取暴利;醫院采購中收取折扣、回扣現象普遍;有些醫院違規收費。
而記者了解到,李金華審計長在今年初一次內部講話中分析說,一些生產廠商和經銷商采取虛報成本、違規加價等手法抬高價格,并將獲取的超額利潤用于支付回扣。這直接點出了上面四大問題的內在關聯。
審計報告顯示,2001年以來10家醫院收取藥品和醫療器械廠商等支付的各類折扣、回扣等約3億元。而隨機抽查105種藥品發現,因企業虛報其中一些藥品的生產成本導致患者多負擔1052萬元,占醫院實際收費3744萬元的28%。又如用于心臟手術的某規格球囊,從報關到一級代理商到二級代理商直到醫院,兩次倒手加價高達13倍。
自立項目多收費情況更是普遍,審計報告中列出的醫院多收費則為1127萬元,其中,醫療檢查多收費825萬元,藥品多收費302萬元。記者了解到,一家醫院重復收取或在沒有任何搶救病歷記錄的情況下收取2494人次的搶救費29.88萬元。而另一家醫院未按兒童實際用藥劑量收費,多收藥費166.52萬元。
北京七家市屬醫院受審計
知情人士透露,2004年3月至4月審計署衛生藥品審計局即對北大醫院2001年至2003年藥品購銷和醫療服務檢查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試點。而之后由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統一安排,由20個派出審計局編組為10個審計調查組,5月下旬進駐10家醫院,北京市衛生局也專門向醫院發布了《關于按照審計法要求積極配合好國家審計的通知》。而此次審計范圍原計劃是20家,后因工作量等原因才減為10家。
記者多方求證,了解到友誼醫院、兒童醫院和宣武醫院是其中的3家,而10家醫院中北京市屬7家。
“審計署查完以后,我們院長在去年工作總結時說,比如治療乳腺癌,別的醫院收多少錢,我們這個醫院為什么收得高出20%~25%呢?大家各科室之間自行其是都知道不好,但現實就是這樣。”一家被審計的醫院高層對記者說。
2005年6月16日,北京市衛生局審計處李新處長向本報記者表示,對于此次審計署審計出來的醫院違規收取的費用,將通過幾個途徑進行處理,如能查出來向誰多收了的就直接退還給患者;再就是依照國家財經法規對違規收取的費用沒收上交財政;還有財務管理上出問題的要進行調整。北京市衛生局局長金大鵬5月底曾表示,今年全市三級綜合醫院藥品收入占醫藥費總收入的比重必須降到48%以下,專科醫院藥品收入所占比重降到62%以下。
“現在醫院財務審計與15年前對醫院審計有很大的不同。以前的亂收費主要在于雙軌制、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客觀原因居多,而現在,主動這樣做的是多數了。”6月20日,山西省審計廳行政事業處的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比較說。
“三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