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在本市郊區購買了一處商品房,是開發商與村子聯合開發的,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房。但是一直沒有辦下產權證,只有使用權。如果將來該房拆遷,我是否能夠獲得拆遷補償金? 答:由于國家法律法規對商品房開發有嚴格的規定,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是禁止開發商品房的。現
在有一些位于城市郊區的村子往往以舊村改造的名義變相進行商品房開發,非法進行牟利,但是這些房屋因為不符合國家有關開發商品房的政策,是無法辦下房產證的。如果這些房屋在開發時經過規劃審批,則在拆遷時國家會給村集體進行經濟補償。如果未經合法審批,則屬于違法建筑,不會得到國家的任何補償,但你可向開發商要求賠償損失。山東北極之星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紹顯 房地產專業所 山東北極之星律師事務所 本欄目法律顧問地址:高雄路18號海洋大廈6層電話:858744228588706285886810 E-mail:polaris@public.qd.sd.cnhttp://www.pola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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