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7月27日電
近年來,有的景區隨意提高門票價格,游人購買旅游產品受到侵害,這些行為都嚴重侵犯了旅游者的合法權益。8月1日起,《山東省旅游條例》的實施將有利于保護游人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相應的解決途徑。
今日,從山東省旅游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山東省旅游條例》對景區門票的相關
事宜做出規定。《條例》規定門票提價應當依法舉行聽證會,并且應提前三個月進行公示。旅游景區設置的單一門票和聯票應由旅游者自主選擇,禁止強行出售聯票。
旅游產品主要是一種親身體驗,《條例》中規定,游人有權知道旅游產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以及質價是否相符。如若游人在景區內受到旅游產品經營者的侵害,景區應承擔賠償責任,之后,游客還有權向負有責任的經營者追償。與旅行社簽訂合同的游客可以向旅行社提出賠償,而旅行社可向負有責任的經營者追償。
(魏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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