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城調隊發布的消息,自2003年1月起我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由降轉升以來,至今年6月份,我省農村居民消費價格漲幅已連續30個月高于城市。專家認為,這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農民的日常生活,有關部門應該密切關注并嚴格控制農村價格的過快上漲,保護農民利益。
2004年,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3.6%,
其中農村上漲4.6%,城市上漲2.8%,農村比城市高出1.8個百分點;今年以來,隨著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的逐步回落,農村漲幅超過城市的趨勢有所減弱,但是截至今年6月份,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仍比去年同期上漲1.6%,其中農村上漲2.1%,城市上漲1.2%,農村漲幅比城市高0.9個百分點。
據悉,城鄉居民消費結構不同是其中的主因。與城市居民相比,在農村居民消費構成中,食用油、肉禽制品、醫療保健服務、教育和建材等消費比重相對較高,而衣著、耐用消費品、藥品、通信工具等消費比重相對較低。而在去年以來的居民消價漲幅中,主要為糧油、主要農產品、肉禽蛋、教育、醫療以及建材、燃料的價格快速上漲。另一方面,服裝、耐用消費品、藥品、通信工具等價格則繼續下降。另外,由于農村醫療、教育資源不足,不能真正滿足居民的需求,致使近年來我省農村醫療和教育費用價格保持了剛性上漲勢頭;農村市場流通成本高于城市、基數較低,也導致農村消價漲幅較高。
專家認為,在目前農民收入總體水平較低的情況下,消費價格的過快上漲不僅會抵消近年來國家為增加農民收入所采取的各項調控措施的實際效果,而且會給部分低收入農民的正常生活帶來實際困難,進而影響農村市場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有關部門應密切關注并控制農村消費價格過快上漲,加強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保護農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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