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廣告被堂而皇之地貼上街頭
代孕的法律、道德和倫理底線在哪里?
在世界各國,代孕都牽涉到
一系列的法律、道德、倫理等方面問題。代孕在國外出現得更早一些,特別是在美國,數以萬計的嬰兒通過代孕這種方式來到這個世界。但即使這樣,這種現象也并沒有被完全地接納。我國衛生部2001年8月1日頒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明確禁止代孕行為,特別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和胚胎。“代孕網”的出現,使政府部門面臨一系列需要妥善處理的難題。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社會學教授李明偉認為,“代孕行為具有嚴重的危害性,最可怕的是動搖了我們社會千百年來的價值基礎,不僅代孕者的法律地位尷尬,無法保障其探視、撫養、繼承等民事權利,而且女性的尊嚴、權利和幸福也被犧牲殆盡。在現實生活中,此類事件也經常會引發婚外情,甚至惡性案件。……代孕行為也會引發另外一些社會問題,如有的因醫學檢查不嚴導致疾病的傳染;別有用心者通過代孕行為進行淫亂活動;由于法律沒有規定,導致孩子的監護權產生混亂;以及因代孕行為造成家庭生活的不安定,等等。”
“按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孩子屬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可見,嬰兒按法理應該屬于卵子和精子的提供者。而這個提供卵子的人最終卻不能成為事實上的母親。”北京中盛律師事務所杜立元律師認為,“不管是從法理和倫理上去分析,代孕行為均與我們的社會背道而馳,這容易引起社會倫理關系、繼承關系、撫養關系的混亂,不利于代孕所生兒童的健康成長,應加以禁止。”
在記者的隨機調查中,反對代孕的人占大多數。“代孕嚴重違反倫理道德,并且也違反了婚姻的本質,同時也是對后代的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北京市民王先生說,“對借腹生子這一新的社會問題應盡快通過立法禁止,否則如果大量出現,其后果將不堪設想。”
然而,也有少數人對代孕行為表示支持。北京市宣武區的李女士則告訴記者,她結婚快6年了,沒能給丈夫生出一個孩子,“這讓我很痛苦,如果不影響自己的婚姻,我也情愿找一個代孕者。”
記者發現,反對者考慮得更多的是代孕可能帶來的問題,特別是代孕中牽涉的復雜的生命倫理問題讓人擔心。而支持者則同情需要代孕的不孕夫妻,認為他們有權利通過合理的渠道得到代孕服務。
當然,“代孕網”也有自己的說法。“AA69愛心代孕網”便提出了這樣的觀點:代孕不但有利于間接減少販賣、偷盜嬰兒的罪惡行為,也解決了收養制度上的費用高昂、程序繁瑣、等待時間長、血緣遺憾和部分孩子存在生理缺陷等問題。